調查顯示香港23%婦女遭家暴
2013年01月22日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1月22日電 據香港《大公報》報道,香港平等機會婦女聯席昨(21日)公布調查發現,部分受訪婦女曾遭遇家庭暴力10次或以上,近半人曾被性騷擾,但報警求助數字偏低,大部分婦女選擇啞忍。聯席希望調查引起公眾關注婦女遭受性暴力的現況的同時,也推動政策改變,保障香港婦女權益。
婚內強奸及性騷擾嚴重
聯席于本月初進行訪問,402名受訪婦女中,23%人曾遭受家庭暴力,其中高達43%遭遇“10次或以上”的家暴,其中以“性侵犯/強迫發生性行為”及“以經濟/其他威脅下強迫發生性行為”分別占21%及17%,反映有超過2成婦女曾在婚內或親密關系內被“婚內強奸”。
根據風雨蘭及群福婦女權益會處理個案的經驗,不少家暴個案會被視為伴侶間的糾紛。婦女在暴力或經濟威脅下被性侵犯亦不會被視為罪行,最多被視為襲擊,并沒有視為性罪行。
性騷擾方面,接近一半受訪者受過性騷擾,其中逾3成是“觸摸身體”,緊接其后的是“在面前作出猥褻行為或露體”(17%)、“猥褻性或侮辱性的說話/笑話”(16%)以及“帶有性方面影射或評論”(14%)。
受害人啞忍甚少報警
14%婦女曾遭受性暴力,其中逾20%是遭遇過“10次或以上”的性暴力,當中包括不同形式的嚴重性侵犯,包括有4成多婦女曾“在不自愿的情況下被迫發生性行為”,有超過四分一被侵的被訪者中,“曾在酒精或藥物影響下,不自愿地發生性行為”及“被侵犯者以照片或影片威嚇下發生性行為”。
調查又發現,婦女在遭受暴力后,有“報警求助”的數字非常低,家暴及性暴力的“報警求助”數字分別只有7.6%及4%,而性騷擾則只有不足3%選擇報警求助。大部分婦女沒有求助的原因都是“感到羞辱”、“不想別人知道”、“不想把事情搞大”及“怕被人指責”,所以選擇啞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