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討薪一紙判決等4年
2013年02月22日 來源:大河網-河南商報
夢想合唱團之個人夢
2008年,律師朱國華代理了一起農民工討薪的案件,卻遇到了“踢皮球”,半年才立上案,一紙判決等了4年。
朱國華希望,河南能像沿海發達地區那樣,有專門辦理農民工討薪案件的審判庭,讓討薪案件的訴訟時間盡可能再短些。
故事
討薪遭遇“踢皮球”,一紙判決等4年
朱國華是河南豫威律師事務所的一名律師,2008年6月,十多位農民工找他辯護,原來,由于資金原因,包工頭發不下來他們的工資。
案件被起訴到包工頭居住地所在的基層法院,或許是考慮到這類討薪案件的復雜性,法官勸朱國華撤訴,或轉到發包方或開發商所在的法院,否則就把案件駁回。
無奈之下,案件被轉到開發商所在的基層法院,但一看涉及多個屬地,法院拒收。朱國華好說歹說,該基層法院把案件上報到中級人民法院。最終,2009年初,中院指定包工頭居住地所在的基層法院審理。
雖然用了半年,但案子總算是立上了。可令朱國華沒想到的是,案件放了一年才開庭,經過審理,法院判包工頭支付9.6萬元。
但這和農民工們21.7萬元的訴求相差甚遠,“開發商和發包方還欠著包工頭的錢呢,他們也應該承擔責任。”朱國華不服,提起上訴。
中院將案件發回該基層法院重審,2012年底,該院宣判,包工頭支付農民工工資21萬余元,開發商和發包方承擔連帶責任。
夢想
成立討薪案件審判庭,縮短訴訟時間
朱國華做了近10年律師,最讓他頭疼的不是案件審理時的“人情世故”,而是審理程序上的“踢皮球”。
朱國華說,一些繁瑣案件法官不想接,會勸律師撤訴后再起訴。“重新起訴后,案件可能就分不到這個法官手里了。對這個法官來說,等于扔掉了燙手的山芋。”
為幫助農民工維權討薪,省高院要求對討薪案件快立、快審、快判、快結,全省成立了199個勞動者權益保護審判庭、合議庭。
朱國華一直關注著這些消息,他說,省高院的這些便民舉措讓人們打官司看到了希望,但最根本的還是基層法官能不能嚴格執行規定。
他曾去過沿海發達地區的法院,同樣是農民工討薪案件,當天下午就立案了,第3天就接到通知,次周就開庭。
朱國華期待,今后法院能擴大勞動者權益保護審判庭的范圍,隨著農民工討薪事件增多,能成立專門辦理農民工討薪案件的審判庭,并在程序上縮短案件訴訟時間。
同時,建立更完善的監督機制,不讓“為人民司法”成為一句空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