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越溺愛孩子越叛逆
2013年02月28日 來源:武漢晚報
對于多數獨生子女家庭來說,培養孩子的獨立人格實屬不易。以下表現不是每個家庭全部都有,但是一般家庭在各種溺愛中會占有幾種,或各種都有輕度表現也是值得警惕的,我們要以科學的愛來保護孩子的健康成長。
“孩子還小,等他(她)長大了再……”這是很多爸爸媽媽或爺爺奶奶愛說的話,這就是溺愛的常見表現之一——放任自由。湖北兒童心理專家石淑華指出,溺愛行為表現為有求必應(孩子想要什么就給什么)、害怕哭鬧(孩子一哭就滿足他的要求)、越俎代庖(成人包辦所有事,無論孩子自己能不能做)、心領神會(大人猜測小孩的心思)、過分關注(大人圍著小孩子轉)、小題大做(小疼痛大人當是大事緊張得不得了)、不讓勞動(將勞動當成懲罰或不讓孩子勞動)、賞識過度(表揚過度)、當面袒護、懲罰不當、剝奪獨立(總覺得不放心,覺得孩子必須得到陪護)。
“這12種溺愛的表現,若存在超過8種,就要警惕了,說明家長存在溺愛,對孩子將來的發展不利。”石淑華稱,放任自由會養成孩子不好的習慣,長大了再改很難;有求必應勢必導致孩子將來自私任性,得到再多也覺得理所當然;家長害怕孩子哭鬧,孩子就會以哭作為達到目的的工具而屢試不爽;越俎代庖下,孩子隨著年齡增長的能力就會被扼殺;家長愛心領神會,孩子平時不用表達自己想法,智力發展就會滯后;過分關注孩子,一旦失去關注,孩子就容易沮喪、心理不平衡;小題大做讓孩子認為小事都是不得了的大事;不讓勞動讓孩子變成懶人,小時候不勤快,別指望長大了會變勤快;賞識過度會讓孩子非獎賞不作為;當面袒護讓孩子是非不分;剝奪獨立,該放手時不放手,孩子就會有依賴性,扼殺了孩子的潛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