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年內建成80家幼兒托護點
2013年03月13日
城關年內建成80家幼兒托護點
轄區內未取得《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的民辦托幼機構納入街道幼兒托護點建設范圍
每日甘肅網-西部商報訊 (記者馬莉實習生姜銳)作為2013年為民興辦20件實事之一,蘭州市城關區年內將建成80家街道幼兒看護點。昨日(03月12日),城關區政府下發關于建立街道幼兒托護點工作的通知,并對這些疑問進行了一一解答。今年,城關區將把轄區內未取得《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的民辦托幼機構全部納入街道幼兒托護點建立范圍,實行街道屬地化管理。
托護點實行街道屬地管理
今年,城關區對轄區內未取得《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的民辦托幼機構納入街道幼兒托護點的建立范圍,將實行街道屬地化管理。托護點應先審批,再招生,舉辦人應提交相關資料、填報《街道幼兒托護點登記表》后交由街道審批,經審批后方可舉辦。托護點實行舉辦人負責制,舉辦者要與街道簽訂安全協議,同時根據辦點成本合理確定保育費和伙食費的收費標準,報區物價局備案并做好收費公示。街道還要設立托護點管理專項經費,主要用于街道專職人員培訓及托護點日常督查、年檢等工作。同時建立實施托護點年檢與退出制度,年檢不合格的托護點需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將被依法取締。每年12月20日前,街道將已登記備案的托護點年檢結果以書面形式報城關區學前教育聯席會議辦公室,年檢結果通過媒體向社會公示。
托護點設置不得在3樓以上
托護點工作人員與幼兒配備比應不低于1:15,應設立專兼職衛生保健員和保安,并具備相應的從業資格證。托護點應設在3樓(含3樓)以下的安全區域內,房屋、活動場所及周邊環境無安全隱患,嚴禁在污染區和危險區內舉辦托護點,杜絕使用危房、地下室、違章建筑、簡易板房;托護點室內面積應達到200平方米以上,有獨立進出大門,進出通道通暢,房屋及通道應符合消防要求,房屋平臺外護欄高度要達到1.2米的標準。必須配備安全監控設備以及必要的安全器械(頭盔、鋼叉、橡皮棍等)。托護點應設有活動室、洗浴室、廁所等用房,同時具備通風、采光、取暖和降溫等條件;洗浴室、廁所應確保通風。
托護點控制在150人以內
托護點應根據托護服務需要配備符合兒童年齡特點的桌、椅、床(雙層床總高度不應高于1.2米)。托護點招收的幼兒為周邊500米以內3歲~6歲適齡兒童,規模控制在150人以內。托護點要嚴格控制招生年齡,不得提供夜托服務,不得配備任何接送幼兒的車輛。托護點應統一規范命名,名稱中不得冠以“中華”“中國”“國際”“中心”“雙語”“幼兒園”等字樣。
另訊昨日,蘭州市城關區召開學前教育推進會暨2012年民辦幼兒園“以獎代補”工作會,去年共對轄區62所民辦幼兒園進行了綜合評估,并對西關中阿幼兒園等民辦幼兒園給予“以獎代補”獎勵,獎補資金共計1254.29萬元(省市級獎補資金986.288萬元、區級獎補資金268.00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