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加強兒童福利機構安全管理
2013年05月17日
中新網5月17日電 據民政部網站消息,為促進兒童福利機構的標準化、規范化、專業化發展,進一步提高孤殘兒童的撫育水平,民政部發布《兒童福利機構基本規范》(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稿》指出,預防兒童意外傷害,加強安全管理,以最大限度減少兒童潛在傷害的方式提供服務,兒童生活區域、活動區域應無安全隱患。
《征求意見稿》首先明確適用范圍,規定全國兒童福利機構的服務、設施設備、運行與管理和評價與改進,適用于全國兒童福利機構服務與管理。
《征求意見稿》對安全防護及應急機制提出要求。安全防護應符合GB/T24421.2的要求,兒童生活區域、活動區域應無安全隱患;電器固定設備裝置高度應在1.6米以上,電線暗裝敷設。
機構內應有保證兒童飲食安全的制度及規定,并嚴格按照規定執行。嚴格采購、儲存、制備、送餐環節管理,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做好留樣。醫療器具使用和醫療廢物處理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水、電、氣、鍋爐安全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消防安全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征求意見稿》明確輔助器具安全使用問題。輪椅使用前應檢查輪椅各部件,根據兒童情況備好坐、靠墊,教會兒童使用輪椅的啟動和控制裝置;協助兒童或抱兒童坐輪椅時,動作要輕,防止因動作生硬造成損傷;不能自己操作輪椅的兒童,使用輪椅時應系好腳踏板和座位處的約束帶。輪椅使用后應將其折好,放于安全地點,保持清潔,定期維護。
在治療或防止兒童墜床、自傷、傷害他人、跌倒情況下使用約束帶;使用約束帶松緊度應適宜,約束兒童時護理人員應加強巡視,隨時觀察肢體的顏色及溫度,定時變換體位,保持其舒適狀態,肢體應處于功能位置;約束帶應保持清潔,定期清洗消毒,用后收回,定位放置。佩戴假肢、矯形支具的兒童應定時觀察其局部或肢體遠端末梢血液循環情況;假肢、矯形器應維護保養,定期消毒,定期更換。
《征求意見稿》提出預防意外傷害的要求。加強安全管理,以最大限度減少兒童潛在傷害的方式提供服務;提高對意外傷害的警惕性,開展安全教育和訓練,熟悉安全預案。預防跌落傷,叮咬傷或動物致傷,燒燙傷,碰撞、擠壓傷,窒息,觸電,溺水,割傷、刺傷,中毒,交通傷害對兒童的意外傷害。預防智障兒童的自傷與互傷行為。
《征求意見稿》對應急機制提出要求。開展多形式的安全教育和宣傳,加強對工作人員的安全知識和技能培訓,對兒童進行相關安全知識培訓。制定完善的交通安全、消防、防汛、抗震、治安、傳染病防治等安全運行應急預案。制定醫療差錯事故、突發事件醫療救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食物中毒、家庭寄養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應急演練。
此外,《征求意見稿》還就養育服務,醫療保健,康復,教育,設施設備,運行與管理,兒童福利的評價與改進征求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