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幫農民工拿回工傷賠償
2013年05月22日
合肥日報訊 5月20日下午,在蜀山區筆架山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多次交涉下,合肥某建筑有限責任公司和農民工王俊杰(化名)最終達成《工傷賠償調解協議》,該公司向王俊杰一次性支付傷殘賠償費5萬元整。自此,雙方因工傷產生的各項權利義務關系終結。接過《調解協議書》,雙方異口同聲地說:“有了協議書,就有了法律保證,就如同吃下了定心丸。”
3月2日,在合肥某建筑有限責任公司打工的王俊杰在上腳手架時,因一腳踩空,不慎摔落。造成多處軟組織損傷。該公司及時將其送往醫院住院治療2個多月,花去醫療費4萬多元。盡管進行了及時治療,但由于還沒完全恢復,出院后王俊杰仍需要靜養一段時日。王俊杰為此多次就自己的傷情向公司索賠,但一直無果,無奈之下,他找到筆架山司法所申請法律援助。
從5月10日開始,司法所工作人員先后就王俊杰工傷賠償事宜與該公司連續進行了三次協商,要求該公司賠償王俊杰傷殘費5萬元,該公司相關負責人總是強調一次性賠償有困難,要求分三次付清,而且只愿意賠償3萬元,致使協商陷入僵局。
5月20日,工作人員又將該公司相關負責人約至王俊杰家中進行協商。向其深入講解《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相關賠償標準,同時也列舉了王俊杰靜養期間對家庭生計造成的一系列困難,要求該公司要多從傷者的利益考慮。最終,這位負責人同意賠償要求,簽訂了《工傷賠償協議書》。雙方達成以下賠償協議:由建筑方一次性賠償王俊杰誤工費、醫療補助金、繼續治療費等各項費用5萬元,協議簽訂并在司法所人員見證下一次性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