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強奸多名兒童被執行死刑
2013年05月29日
人民網北京5月29日電(記者 李婧)5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三起侵犯未成年人權益犯罪典型案例,以打擊震懾侵犯未成年人權益犯罪,提高全社會法制意識與防范保護意識。
這三起典型案例,分別是鮑某某強奸、猥褻兒童案(利用教師身份侵害學生身心健康)、李艷勤故意傷害案(繼母借“教育”之名打罵虐待繼女)和鄧家文組織未成年人進行違反治安管理活動案(組織指使未成年人入戶盜竊)。其中,罪犯鮑某某已于近日被依法執行死刑。
記者獲悉,受傳統教育觀念、經濟、社會轉型、家長和相關機構監護防范意識不高、管理預防措施不健全等諸多因素的綜合影響,當前我國兒童被體罰虐待致傷致殘、遭受性侵害的犯罪案件時有發生。
鑒于此,近年來,最高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審判監督指導職能,根據犯罪形勢的新特點、新變化,積極參與、支持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打擊整治網絡淫穢色情等專項行動,研究制定了《關于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關于辦理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聲訊臺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信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等司法解釋和規范性文件,明確了打擊犯罪的法律適用依據;指導各級法院在刑事司法工作中深入貫徹未成年人利益保護優先原則,對侵犯未成年人權益犯罪始終保持嚴懲重判高壓態勢,有力震懾了犯罪。
同時,各級人民法院延伸審判職能,通過司法建議等方式,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與有關職能部門共同研究預防犯罪的舉措;在依法保護被害人隱私權的前提下,采取以案釋法、召開新聞發布會、送法進社區、進校園等豐富多彩的形式,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公民法制與防范保護意識。
最高人民法院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最高人民法院今后將一如既往地重視未成年人權益刑事司法保護工作,深入調查研究實踐中侵犯未成年人權益的突出、復雜、疑難問題,通過出臺規范性文件、公布典型案例、業務培訓等途徑,指導各級人民法院進一步加大對侵犯未成年人權益犯罪的懲治力度,堅持最低限度的容忍、最高限度的保護,該重判的堅決依法重判;貫徹打擊、預防與保護并重的原則,積極延審審判職能,加強與教育行政、民政管理部門、共青團、婦聯等組織的協作配合,實現司法保護與社會保護相銜接;加強宣傳引導,推動更多的社會機構、愛心人士共同參與未成年人權益保護這項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神圣事業,幫助更多的未成年人和家庭免受犯罪的侵害,更加安全、健康、無憂無慮地成長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