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境兒童期待制度送關愛
2013年07月19日 來源:新華日報
近期接連發生的多起侵害兒童權益事件,引發公眾追問:困境兒童何時能作為一個群體受到特別的保障與呵護?17日,《昆山市適度普惠型兒童福利體系建設實施意見》初稿形成,作為全國四個試點城市之一,包括發改委、教育、公安、民政、人社、衛生等部門在內,當地十幾個部門聯手,制度性保護困境兒童,獲得實質性進展。
而在一個月前,民政部決定試點推行適度普惠型兒童福利制度,參照孤兒,為各類困境兒童發放基本生活費,建立基本生活保障。除了昆山,另有深圳、浙江海寧及河南洛寧,成為首批試點城市。
“今后,兒童救助,不再單指孤兒,而要擴大到所有困境兒童。”昆山市民政局社會福利與慈善事業科科長錢瑛說,所謂困境兒童包括:家庭困難的兒童,父母重殘、重病的兒童,自身重殘、重病的兒童,父母都服刑或被強制戒毒的兒童。昆山11.3萬未成年人中,約1%為困境兒童。
建立普惠型兒童福利體系,昆山將把困難家庭兒童全部納入低保救助,其上學、就醫等都有單列的保障。此外,由財政埋單,昆山為所有兒童購買民生保險(放心保),他們受到自然災害、意外傷害,都可獲得賠付。今年,該市還為0-3歲嬰幼兒疊加購買重大疾病和意外傷害保險,除保監會規定的30多種疾病外,另外涵蓋18大類疾病的賠付。
困境兒童普遍失學失教;有的生病得不到有效治療;有的失去父母關愛走上犯罪道路;有的遭受虐待甚至失去生命……缺法律、缺制度、缺機構,是困境兒童保護面臨的最大難題。
在我省,13個市都已建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各縣救助站也設立未成年人保護點,有救助床位1323張。去年,全省護送2500多名流浪乞討孩子回家而這只是困境兒童中的一小部分。針對流浪乞討兒童,救助也是臨時性的。大多數兒童保護中心和救助站,是一個機構、兩塊牌子,缺少兒童救助的專業人員和長效機制。
事實上,幾乎每個“困境孩子”背后,都有一個“困境家庭”。南京市兒童福利院院長建議,社區應配備專職的兒童工作社工,對每家兒童的情況要了如指掌,哪家父母病重、兒童殘疾、父母服刑等,要“心中有數”“落實到人頭”。而兒童的境況是變化的,政府部門應動態掌握信息,適時評估,必要時,由國家取代家庭獲得監護權。這樣,才能從源頭上保障每個兒童的權益。而中國公益研究院常務副院長高華俊表示,要根本解決困境兒童境遇,必須推動兒童福利保護的立法,包括規范監護權的轉移、救助、緊急處置等。
“困境兒童更需要精神關懷。”省婦聯兒童部部長張麗娟提醒,不少困境兒童雖有父母或監護人,卻享受不到愛。這需要發動全社會的力量。江蘇有大量的“社會媽媽”、青年志愿者等愛心組織,“政府應充分動員社會力量形成合力,并購買社會組織服務,讓它們參與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