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多管齊下織兒童安全網
2013年08月13日
新華網堪培拉8月13日電(記者 王小舒)澳大利亞對兒童安全的保護措施以及相關規定制定得較為全面,除了散見于各個法律條文層面的規定之外,還有各種非政府組織給出的建議和意見。這些法律法規、意見和建議交織成了澳大利亞兒童的“安全網”。
以汽車安全坐椅為例,澳大利亞早在1985年就正式立法,規定兒童乘車必須使用兒童安全坐椅,此后不斷更新相關法規。數據顯示,1985年至1990年間,在遭遇車禍的兒童中,71%的人因正確使用了經過安全測試的兒童汽車坐椅而免于受到致命傷害。
2011年3月,最新版的強制性法規開始在澳施行。這一法規適用于所有乘坐機動車出行的7歲及以下兒童,違反規定的司機將被處以285澳元(約合1682元人民幣)的罰款并扣3分。此外,為保護兒童的出行安全,澳大利亞交規規定,司機在學校區域內的車速不可高于每小時40公里。
除設有強制性安全規定外,澳大利亞的法律對家長看管孩子有詳細規定。家長如長時間外出,將不滿12歲的兒童獨自留在家中,將涉嫌遺棄兒童罪,會面臨比打孩子嚴重得多的法律后果。這一規定在最大限度上保證了監護人對孩子的照看,減少了孩子因無法照管而發生意外的可能。
一般情況下,當不能與孩子在一起時,家長會首先想到找一個能夠對孩子安全負責的監護者。較為普遍的情況是尋找經過注冊的代管未成年人的專業機構。澳大利亞的社區一般設有專業的“課后托管”服務。當孩子放學后,家長若不能按時接回,由“課后托管”服務代為處理,會將孩子們集中起來,提供玩具、食品,并組織游戲。
這種由社區組建的專業機構在注冊時要經過政府部門的審查,檢查內容包括孩子的活動空間、各種玩具和設施、食物是否合格等。同時,機構內的保育人員都應畢業于專業學校,以日托保育員為例,他們必須完成包括人格發展、溝通、發展心理學、教育學、特殊看護、家管、初級急救及事故預防、組織和基本常識在內的基本課程。
在保護兒童權利方面,澳大利亞的非政府組織也發揮著重要作用。他們在這方面做了大量的細節性工作,對家長如何保護、照顧子女給出了詳細建議。
澳大利亞兒童事故預防基金會就是這樣一家慈善機構。他們會免費為家長提供涉及兒童安全方面的咨詢和幫助。該機構提供的一份資料中就詳盡列出了澳大利亞兒童最常見的意外傷害情況,以便讓家長在面對可能出現的意外時有足夠準備。
該基金會數據顯示,澳大利亞每年約有300名14歲以下兒童由于非故意傷害而喪生,6萬名兒童因此入院。事實上,這些事故多數可通過簡單的方法避免:如確定浴室的水溫是否會燙傷孩子,查看在樓梯等處是否有障礙物,火源是否有足夠的防護措施等等。這些細致齊全、簡單易行的建議從生活層面上給了家長足夠的指導,也彌補了硬性法律條文在生活細節方面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