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衛工被轉包折射農民工被歧視
2013年08月15日
8月12日,新浪認證微博@中國新聞網發布一條微博稱:鄭州有正式環衛工雇一些年老的農村人替他們干活。正式工有編制,月工資為4000元左右;而雇一個臨時工,每月只需1240元。13日下午,針對此事,鄭州市城市管理局環衛處于處長說:“情況屬實,正在拿處理意見。”(8月14日《東方今報》)
在人們眼中,環衛工工作時限長,勞動強度大,活兒又臟又累,工資待遇畸低等,是一個比較低賤的職業。因而,這又臟又累又差的活兒,成了農民工的“專利”。然而,環衛工“低價轉包”事件的發生,徹底改變了人們的看法。原來,環衛工也有體制之分,體制內的不僅高薪,還可以將工作“賣”給別人去做;而體制外的農民工,工資待遇畸低也只限于他們。可見,環衛工“低價轉包”,折射出了體制之弊。
事實上,6名正式環衛工將工作“低價轉包”給他人,說好聽點,體現了體制內的優越性,讓他們可以當甩手掌柜;說難聽點,體制內的可以剝削體制外的,甚至可以不勞而獲。這實際上是一種不公平,而這種不公平是個人行為造成的,也僅是個案。問題是,此事件經媒體曝光后,“低價轉包”即被取消,這6名正式環衛工除了需要“親自勞動”之外,毫發未損;苦就苦了幾名臨時環衛工,因為是私下交易,與環衛部門沒有勞務關系,只能被環衛部門一腳踢走,無任何補償,這實際上是不公平的延續。
然而,最大的不公平,則來自于環衛部門的用工制度。據報道稱,鄭州五區一線上的正式環衛工有1190名,加上管理人員也才1890名,而臨時環衛工高達2萬多人,是正式環衛工的10倍之多。可以預料,臨時環衛工除了工資待遇畸低之外,還存在“三無”,即無編制、無協議、無社保等,這也是環衛部門熱衷于大量使用臨時環衛工的主要誘因。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講,環衛部門充當了一個“包工頭”的角色,將環衛工作“低價轉包”給農民工,這實質上是對農民工的一種歧視。
可見,針對環衛工“低價轉包”事件,當地環衛部門不能止于查處當事人,還應該對用工制度進行反思和糾偏。首先,摒棄“重體制內、輕體制外”的歧視性思維,特別是要改正為了節約公共服務成本,利用低工資大量使用臨時環衛工的錯誤做法,即便是不能給所有環衛工一個編制,也應該簽訂勞務合同,辦理社保,并做到“同工同薪”。特別是,應讀懂環衛工的辛苦,并在改善他們的工作及生活條件上給予足夠的重視。對于環衛工來說,工作時限長,勞動強度大,活兒又臟又累,他們已經習以為常;但是,勞動報酬應與之成正比,要知道,提高工資待遇,就是對環衛工最好的關愛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