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鄉村公路養護不力可追刑責
來源:長沙晚報 發布時間:2013-11-27
鄉村公路如果養護不力可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昨日,湖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分組審議了《湖南省鄉村公路條例(草案·三次審議稿)》,并將在此次會議進行表決。
《條例(草案)》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鄉村公路,不得在鄉村公路上擅自設卡、收費。在鄉村公路及其用地范圍內禁止打場曬糧、洗車修車、擺攤設點。有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目前鄉村公路工作中普遍存在的一個突出問題是“斷頭路”現象比較嚴重,建議提升鄉村公路規劃的科學性和前瞻性,提高道路通暢率。據此,三次審議稿增加了“提高路網連通率”的內容。
《條例(草案)》還明確,未依法履行鄉村公路建設、養護和管理職責的;截留、侵占、挪用鄉村公路建設、養護資金的;其他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的,各級人民政府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有以上行為之一的,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記者 周小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