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告知懷孕女子“不用來了”
來源:華商晨報 發布時間:2013-12-06
本報訊(華商晨報 華商響網主任記者 周松 記者 王雨)在金店當營業員的趙小姐發現自己懷孕了,她將這一好消息與領導和同事分享。
趙小姐想不到的是,得知自己懷孕后,企業以“業績不好”為由欲辭退她。
事后,趙小姐被醫院診斷為自然流產。
女員工懷孕被告知“不用來了”
昨日,趙小姐的父親趙先生表示,因為流產和失業的雙重打擊,目前女兒處于崩潰的邊緣。
趙先生說,趙小姐今年26歲,在撫順某商場的金至尊金店當營業員。11月20日,趙小姐發現自己可能懷孕了,第二天上班她就將這一好消息告訴了領導和同事。21日~23日,趙小姐忙于在醫院檢查和在家休養,請了3天假。24日下午,趙小姐給金店領導打電話表示自己可以繼續正常上班,可得到的答復卻是“你不用來了”,理由是“業績不好”。
趙先生表示,當晚女兒情緒低落,不吃不喝,一直在哭。第二天凌晨到醫院查出自然流產。
“這孩子和工作都沒了,我們全家上老火了。”趙先生表示,企業沒有理由無緣無故辭退員工,更何況還是一個孕婦。事后,趙先生替女兒到商場辦理了工作交接手續,趙小姐不再上班。
企業:店長表述不當造成誤會
昨日,金至尊金店店長柏靜告訴記者,金店并沒有辭退趙小姐,而是趙小姐自己不愿意再來上班,“我們已經給她排了上班表,她隨時都可以回來繼續上班,誰也沒說辭退她。”
金至尊事業發展(深圳)有限公司馬姓區域經理在電話里告訴記者,企業并沒有與趙小姐解除勞動合同,“如果要辭退或者她本人主動離職,人力資源部需要給她出離職證明,但現在這些都沒有,她只是與商場辦理了交接,但沒跟我們解約,她還是我們這的員工。”馬經理表示,可能是因為店長的表述不當造成了趙小姐和其家屬的誤會。
對于此事,遼寧百聯律師事務所律師王飛表示,根據《勞動合同法》和《婦女權益保護法》規定,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女性勞動者不可以被強制辭退,并且即便是在勞動合同到期情況下,合同也要自動延續到“三期”結束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