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設農民工欠薪應急周轉金
來源:每日甘肅網 發布時間:2013-12-24
緊急情況下可墊付周轉金由各級財政部門劃撥
記者吳永隆
關鍵詞:甘肅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
每日甘肅網-科技鑫報訊為有效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切實保障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今后,甘肅省各市州、縣市區政府要設立農民工欠薪應急周轉資金,用于在緊急情況下墊付農民工工資。根據日前省政府辦公廳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有效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的通知》,應急周轉金標準為:市州100—300萬元,縣市區50—100萬元。應急周轉金由各級財政部門劃撥,人社部門制定具體使用辦法并作好資金管理。
推行施工企業
農民工實名管理制度
由甘肅省人社廳牽頭,協調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建設廳等有關部門,在認真總結各市州建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經驗的基礎上,今年甘肅省將建立建設領域省級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各地要在鞏固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成果的同時,逐步向交通、水利和礦山開采等領域拓展。
《通知》明確,甘肅省行政區域內各施工企業要依法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職工花名冊、考勤記錄和工資支付等勞動用工基礎臺賬,及時在人社部門進行勞動用工備案。要設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實行農民工工資支付“一卡通”,由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要設置“農民工權益告知牌”,將農民工權益及務工注意事項等張貼在施工工地醒目位置,告知內容由省人社廳會同各級人社部門統一制定。
總承包企業
全面負責工資支付
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的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全面負責,分包企業對分包工程的農民工工資支付直接負責。總承包企業要對分包企業勞動用工、工資發放情況進行日常動態監督,采取有效措施,確保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發放。總承包企業因轉包、違法分包工程造成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總承包企業承擔欠薪清償責任。
各級發展改革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相關部門要將存在拖欠工程款問題的建設單位納入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向社會公布,并依法對其項目投資、新項目立項、招標資格等進行限制。各級住房建設等部門要將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企業納入不良行為記錄,對其市場準入、招投標資格、新開工項目施工許可等進行限制,情節嚴重的取消在甘參與項目建設的資格。
同時,各級人社部門對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欠薪行為,要依法及時做出限期支付指令;對行為人逃匿的,要與人民法院建立綠色司法通道,根據農民工的申請,人民法院在核查案件事實的基礎上,依法采取企業財產保全、強制執行等措施;對涉嫌犯罪的,要按規定核實案情,及時移送同級公安機關,并抄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備案。
《通知》明確,各級人民政府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加強組織領導,靠實部門責任,形成工作合力。甘肅省政府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將適時對落實情況進行重點督查。對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監管不到位、工作不力,引發重大群體性事件或造成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單位,將按有關規定,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