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向高知女性蔓延
來源:廣州日報 發布時間:2014-02-14
廣州市婦聯去年處理5043宗信訪案件 家暴和老公外遇案居前兩位
文/記者黎蘅、盧文潔 通訊員穗婦宣
記者13日從廣州市婦聯獲悉,去年婦聯權益部共處理各類信訪案件5043宗,其中以婚姻家庭權益類占了大頭,比例達68.3%。而在這一大類中,又以家庭暴力和配偶外遇案件位居前兩名,分別占了14.1%和12.5%。市婦聯主席蘇佩認為,已婚女性維權難,原因之一就是法律規定尚不健全,違法現象不能得到有效遏制。
維權難點:家暴報警公安不予處理
男方婚外情女方難取證
市婦聯提供的數據顯示,2013年共處理各類信訪案件5043宗,其中以婚姻家庭權益類所占比例最高,達68.3%。在這一大類信訪案件中,家庭暴力案件488宗,占14.1%。來訪女性普遍反映,向公安部門報案要求對施暴者進行拘留或其他處罰時,公安部門卻不采取有效措施保護自己。
值得注意的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不僅是經濟上依賴男性的婦女,還有很多是經濟上并不依賴于丈夫的女性。同時,家庭暴力有著向高知識層次人群擴大的趨勢。
另外,來訪中僅反映配偶有外遇的案件就有432宗,占婚姻家庭類信訪案件的12.5%。遇有此類問題的婦女在離婚過程中常常為提供相關證據犯難,尤其是生活在農村、年齡又偏大的婦女。例如,信訪中多起投訴均反映,男方長期婚外情,甚至跟第三者已生育子女,但女方卻苦于無法掌握確切證據,根本拿丈夫沒辦法。”
子女監護權:離婚后前夫搶走孩子 監護權只是紙上談兵
市婦聯去年還接到多宗離婚后“搶”孩子或藏匿孩子的案件。某區關女士和她的母親到婦聯求助,據反映,其夫妻離異后,法院判決兒子歸母親撫養,離婚一個月后,孩子突然在幼兒園門口被前夫搶走,由于前夫是外省人,又多在外地經商,目前去向不明,孩子媽媽和外婆心急如焚卻又無計可施。婦聯多次嘗試聯系關女士前夫,但對方始終回避。
揭河分析,此類事件有時發生在離婚前,由于法律對子女的撫養權沒有明確規定,父母雙方都有撫養孩子的權利,即使孩子被搶走,公安機關也無法處理;也有部分發生在離婚后,一方拒不執行法院判決,公然爭搶孩子,將孩子藏匿在異地,導致監護人無法實際取得監護權,更無法探視到孩子,親情嚴重割裂。 ”
財產分割:男人隱匿財產致不公 惡男用拳頭趕走前妻
就算成功離婚了,女性的權益也未必就能獲得保障。今年43歲的周女士(化姓),因丈夫外遇起訴離婚,男方卻在離婚訴訟期間捏造了250萬元的巨額債務。最后,周女士背負了巨額的共同債務。
“婚內共同財產不易查證是當前維權難點之一。”婦聯權益部部長揭河說,在今年信訪的離婚婦女財產糾紛案件中,大多數家庭由男性占經濟主導地位,女性對其夫妻共同財產不甚清楚。如今離婚財產紛爭更多的是在當事人不太覺察的財產上,如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因為女方無法知悉有價證券的數量和價值,因男方隱匿財產、捏造債務等造成的分割不公的現象非常普遍。
“此外,還有不少財產分割難以兼顧。”揭河說,市婦聯去年接待的財產分割問題的來信來訪多達319宗,占婚姻家庭權益類的9.2%。其中,來訪者反映比較多的一種情況:夫妻雙方只有一套房產,法院沒有對房屋進行實質性的分割,雙方仍要同住一屋檐下。但更多的時候是女方被男方以暴力手段趕出家門,獨霸房產,導致離婚后婦女無安身之所。
其他情況:
兒童被虐待或強奸
農村女性權益被侵害
在婦聯去年的信訪投訴中,反映村民待遇和住房拆遷問題的投訴案件共計139宗,占財產權益類的52%,占總信訪數的2.7%。其中,侵害出嫁女、適齡未嫁女、離異婦女、喪偶婦女的土地權益問題較為突出。另外,市婦聯還接到虐待兒童案件投訴9宗。來訪中,大部分反映的虐童案件主要為父親對兒童實施的軀體虐待行為,且集中發生在父母離異或父母關系不和睦的家庭。此外,市婦聯還接訪了強奸幼女案件5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