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婚姻生活質量調查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布時間:2014-02-21
中新社福州2月20日電 (記者 郭熙嬋)中國獨特的城鄉二元體制催生了龐大的城市農民工群體,而農民工進城務工所帶來的變化,也深深影響著其婚姻生活。此間專家20日根據一項問卷調查指出,“農民工夫妻分居、家庭成員離散給婚姻生活質量帶來負效應。”
福州市委黨校去年組織課題組在農民工流動量大的福州、寧波兩地進行了“農民工婚姻生活質量及影響因素”的問卷調查,共發放調查問卷1000份,回收有效問卷936份(福州475份、寧波461份)。當天,福州市委黨校行政管理部副主任薛菁教授透過此間媒體發布了此項調查結果。
調查結果顯示,在所調查的農民工中,40%的農民工夫妻分居兩地,電話溝通是他們日常聯系的主要手段,每月平均電話費為75元人民幣,溝通內容多以“子女為主”、“家庭瑣事”為主;在“多長過一次性生活”的問題中,回答“約一周一次”、“半年或更長”的占六成多,而“家庭經濟”成為婚姻生活中最擔心的問題。
薛菁分析,農民工在婚姻家庭生活中,夫妻溝通與關心是常態,但夫妻分居、家庭成員離散還是給婚姻生活質量帶來了負效應,如留守兒童、性壓抑等問題。特別是,性壓抑問題造成已婚夫婦之間的情感缺失、性愛缺位,導致家庭出現裂痕,婚外性行為頻現。
調查還發現,農民進城后,由于經濟的改善和城市現代生活的熏陶,婚戀觀發生了較大變化。在擇偶標準上,當今農民工更加注重精神因素,對共同語言的要求更高;在擇偶對象上,63%的調查對象選擇了“在同一城市的人”,女性在這一選項上的比例更是高達96%。
薛菁認為,因為農民工職業流動性強、工作時間長、交往圈子小,一起工作的人和老鄉成為擇偶的首選對象。
調查結果也表明,農民外出打工未對婚姻生活產生大的影響,年齡、受教育程度、戀愛時間、月收入、加班頻率、配偶是否同住、子女數是影響農民工婚姻生活滿意度的主要因素。年齡越大、受教育程度越低、戀愛時間越長、月收入越高、加班頻率越低、配偶同住、有子女且數量合適,農民工對婚姻生活滿意度則越高。
薛菁據此提出,提高農民工婚姻生活質量,除了靠當事人的努力外,政府引導、社會關心、企業關懷等外部環境的支持也很重要。
她認為,應完善農民工社會保障制度,使農民工有時間享受“天倫之樂”;關心農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以農民工居住地的社區為主,工作地的企業為輔,加強精神文明教育,引導農民工以健康向上的心態應對婚姻生活中的困難,減少同居、婚外戀等不正常的婚姻現象;用人單位也應尊重農民工正常的生理、心理需求,盡力為農民工創造與家人溝通、團聚的機會和條件,如為農民工提供夫妻房、建農民工公寓等,保障已婚農民工的基本生活權利。
當天,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透露,2013年,中國農民工總量達2.69億人,其中外出的農民工1.66億人;農民工收入已經占到農民人均收入的50%。(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