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是人們戲稱的“光棍節”,時值年末,也成了征婚交友的旺季。近年來,婚戀網站大肆興起,不僅充當了“網絡紅娘”的角色,也成為一些不法分子借婚戀交友名義實施犯罪、騙取他人錢財的溫床。日前,北京房山法院結合轄區內近期審理的類似案件,給單身男女們提個醒,不要因著急而蒙蔽了雙眼。
相親要防被侵財
房山區法院對近兩年審理的6起該類刑事案件進行研究分析后認為,借婚戀交友實施犯罪的現象呈現四方面的特點:
首先是犯罪類型多為詐騙和敲詐勒索等侵犯財產類犯罪。在該院審理的6起該類型案件中,包括詐騙罪4件、敲詐勒索罪1件、搶劫罪1件。由此可見,此類案件的被告人多是以謀財為目的實施犯罪的,能夠較為理性地控制自己的行為,達到謀財的目的即可,一般不會采取較偏激的“謀財不成便害命”的暴力行為。
受害者女性居多
此外,這類犯罪的侵害對象多為女性。在上述6起案件中,除1起案件選擇男性為作案目標外,其余受害人均為女性且人數多達20人,其中一起案件的被告人更是先后詐騙了6名女性。
法院調研認為,女性之所以成為犯罪對象,主要是由于其在感情上容易上當受騙,且事發后往往礙于自尊而選擇忍氣吞聲,不敢公開維權。加之被告人多以結婚為承諾取得女性被害人的信任,就更易實現其騙財的目的。
“騙子”呈現低齡化
在這幾起案件中,多數被告人文化程度較低并呈現低齡化。6起案件中共有7名被告人,其中除1人具有大學本科文憑外,5人具有初中文化水平、1人只有小學文化程度。
法院調研認為,文化教育的缺失容易使被告人產生不勞而獲的心理。與此同時,7名被告人呈現年輕化的特點,其平均年齡僅為26歲,容易給女性被害人造成適婚的假象。
網絡成主要媒介
調研還發現,類似犯罪中的被告人,大多以網絡為媒介。上述6起案件的被告人就全部是通過網絡編造虛假個人信息騙財的。該類案件中的騙子多在QQ、微信等聊天軟件,以及各大婚戀網站上注冊、登記虛假個人信息,編造個人經歷,然后以婚戀交友的名義取得被害人信任,繼而在交往的過程中騙取錢財,或以偷拍的裸照及性愛錄像為要挾實施敲詐勒索。
恨嫁恨娶易中招
通過上述調研,法院認為網絡的開放性與虛擬性,婚戀網站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女性受害人的恨嫁心理及少數不良青年不勞而獲的機會主義思想,是導致案件多發的主要原因。
針對這一情況,房山法院建議廣大單身男女要加強防范意識,甄別并選擇操作規范的網站進行交友、婚戀,不要向他人輕易交付財物、隱秘照片等。此外,有關部門還應出臺相關法律法規,明確婚戀、社交等相關網站的權利與義務,網站自身也要嚴格管理,完善相關制度,逐步實現實名制交友,并對注冊登記人員加強審查。而網絡監管部門則要加強對婚戀、交友網站的監督管理,通過網絡警察對涉黃、裸聊等非法聊天網站進行查處。加強健康網絡文化建設,規范網絡秩序,有效防止網絡成為一些不法分子的犯罪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