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獨家庭”扶助金提高至每月500元
《通知》中稱,為進一步緩解本市獨生子女家庭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將提高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金、獨生子女傷殘、死亡特別扶助金的標準。自2014年1月1日起,將具有北京市農村戶籍、只有一個子女、年滿60周歲的居民,政府發放的獎勵扶助金由現行的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0元。同時,自2014年1月1日起,將具有北京市戶籍、獨生子女三級以上殘疾或死亡、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女方年滿49周歲的夫妻,政府發放的傷殘、死亡特別扶助金分別由現行的每人每月160元、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500元。
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扶助金十年翻一倍
伴隨著今年年初北京市正式放開“單獨二孩”政策,一系列與之相配套的政策也亟需同步進行完善。對此,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多次提出建議,政府應加快研究完善對計劃生育家庭的獎勵和扶助政策。對此,市衛計委在通知中表示,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計劃生育補助制度出現了獎勵和扶助標準偏低、實際購買力下降、政策效果弱化等問題。
據了解,北京市分別從2005年、2008年開始實施了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獨生子女家庭特別扶助制度和獨生子女傷殘家庭特別扶助制度。以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為例,按照2005年6月發布的《關于建立本市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的意見》,獎勵扶助金按每人每年600元的標準發放,也就是每人每月50元的標準。
如未收到可聯系基層計生部門
對于此前有消息稱北京已實行30年不變的5元獨生子女獎勵費將提高,此次卻并未出現在調整通知中。北京青年報記者17日從市衛計委了解到,由于此項獎勵涉及到對《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修改,需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暫時并未列入到通知中。
市衛計委相關工作人員表示,自本月通知正式下達起,各區縣已按照新標準將差額部分補齊,具體金額已到賬,符合條件的家庭可進行查詢。如出現問題尚未收到,可聯系基層計生部門進一步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