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了解到,此次會議審議通過的《三亞市政府購買殘疾人服務試點工作實施方案》中,明確規定了購買主體為承擔殘疾人公共服務職責的各級行政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且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及納入行政編制管理、經費由財政負擔的群體組織,其出售并提供服務方則必須為在民政部門登記或經國務院批準免于登記的社會組織,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業主管部門登記成立的企業、機構等。
三亞市財政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此次三亞市政府購買試點殘疾人專業服務均采取定向購買的方式,所需資金將列入購買服務部門年度預算中。
“目前三亞市殘疾人公共服務仍存在質量效率不高、規模不足和發展不平衡等問題,為此我們提出了三步走的計劃。”該負責人稱,在2015年初步建立起全市殘疾人三級康復網絡;在2016年至2017年內建立社會化的殘疾人康復服務網絡;在2020年前,則將殘疾人各項專業服務設施建設納入城鄉公益性建設項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