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報指出,各地主要對生活自理能力較差的重度殘疾人給予護理補貼,絕大多數一級重度殘疾人列入補貼范圍。在補貼標準方面,已實施兩項補貼制度的地區絕大多數不低于每人每月50元,近一半地區要求不低于每人每月100元,其中天津市按級別對困難殘疾人給予不同補貼,城鎮一級(含智力二級)達到每月220元,上海市生活補貼最高達到380元每月。
通報要求,尚未建立補貼制度的地區要確保到2015年年底出臺至少一項補貼制度;已建立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的地區,要逐步建立補貼標準科學調整機制,有條件的地區要適當擴大補貼范圍。爭取到“十三五”初實現兩項補貼制度全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