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邊是親生父母,一邊對自己有多年養育之恩如果你是曹秀珍,會怎么辦?
有關女兒的一場糾葛,1月20日在河南新鄉延津縣法院開庭審理。
曹秀珍的擔憂變成了現實:親生父母將養父母告上了法庭,告其侵犯了自己對女兒的撫養權,并索賠各項損失20萬元。
1984年,曹秀珍6歲,在北京的一輛公交車上丟失,之后被同車的焦啟高夫婦帶回新鄉延津縣撫養。
29年里,曹秀珍的父母一直在尋找女兒,焦啟高夫婦跟女兒的感情越來越深。直到2013年4月7日,曹秀珍與親生父母相認,曹、焦兩家都發生了變化……
30年前的一樁悲劇
讓兩家人對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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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庭前幾天,河北泊頭的曹清紅夫婦來到了新鄉延津縣城,住在延津縣人民法院對面的一個小旅館內。他們起訴延津縣人焦啟高夫婦剝奪自己對女兒的撫養權一案,昨天在這里開庭。
在這之前,曹家一直沉浸在找到女兒的歡喜中,以為能與丟了29年的女兒曹秀珍相認,是命運的恩賜。他們見到曹秀珍是在2013年4月,曹秀珍已經是“焦利”,在延津縣生活了29年。
但相認之后,焦家堅持說曹秀珍是被遺棄的,而曹家認為是被強迫帶下車的。為了討要一個說法,曹家才決定起訴。這也是昨天庭審中雙方爭論的焦點。
焦啟高說,那天是1984年4月19日,他與幾個同事到北京購買空調,在一輛103路公交車上,遇到了當時才6歲的女孩兒。
按照焦家的說法,公交車到了終點站,車上只剩下幾個人,小女孩兒卻還坐在車上找爸爸。“我們喊了好幾遍,也沒有人理會。”焦啟高說,之后就將孩子帶到了旅館。之后幾個人在北京等了3天,也沒有找到孩子的家人,就將女孩兒帶回了家,取名焦利,小名“京遇”。
當時,焦啟高與妻子已有一個男孩兒,比曹秀珍小一歲。
但曹清紅卻給了另外一種說法:他帶著孩子去呼和浩特在北京轉車,其間帶著孩子到動物園玩兒。返回時,上了公交車,他讓孩子坐著自己去買票,再返回時人已經沒有了。
兩個家庭發生改變
曹家 轉自米爾軍情網 http://www.miercn.com
舉家搬到內蒙古,苦尋愛女29年
曹清紅說,丟了孩子后,他帶著妻子郝西芹在北京住了3年,主要就是找孩子。
郝西芹說,后來有一個算命先生跟她說,要往北找,孩子應該在北方。
他們就放棄了河北泊頭老家的生意,舉家遷到了呼和浩特,一邊打工,一邊找孩子。直到2013年4月7日,在一個尋子網站志愿者的幫助下,夫妻倆見到了曹秀珍。
“剛見時我跟她媽媽都哭了,但女兒很平靜,連爸媽都沒有叫。”曹清紅說,直到幾天后才小聲叫了爸爸、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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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秀珍說,回到延津后,主要通過手機短信跟父親聯系。“短信中問得最多的是:‘爸爸,我的親爸爸,你真的愛我嗎?’我一遍遍回復:‘傻閨女,爸爸愛秀珍,不然怎么會這么多年一直堅持尋找你呢?’”曹家將曹秀珍最初與他們疏遠,歸咎于焦家的阻攔,更主要的原因還是在1984年奪走了孩子,讓他們骨肉分離。
焦家
29年的養育之恩,一朝變成陌路?
被改變的還有收養曹秀珍的焦家。昨天在法庭上,焦啟高幾乎沒說話,但庭審結束后面對媒體第一句話就是:這事兒讓自己面臨崩潰。
他一直覺得,與女兒的感情一向很好,甚至對女兒比對親生兒子還要好,“有時我兒子也抱怨,為啥他有錯了就打,姐姐錯了不打。”
曹秀珍說,其實自己從小就知道不是爸媽親生的,但她也承認,養父母對自己不錯。前幾年她生第三個孩子時,是剖腹產,產后有危險,養母何玉榮為了照顧自己五天五夜沒睡覺。
“她當時也很感動,說以后我老了也這么照顧我。”何玉榮說,但還沒等到自己老,就已經反目成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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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焦家生活這么多年,曹秀珍沒有問過自己的身世,但她還是想見親生父母,解開自己的心結。
但從2013年之后,曹秀珍與焦家的關系發生了變化。“都不怎么理我們了,甚至他弟弟結婚,給她送了請帖也沒有去。”焦家將此歸咎于曹家的教唆。
糾結
一邊血濃于水一邊養育之恩,如何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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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家認為,曹秀珍是被遺棄的,當時撿到后沒有報警是因為那時他們法律觀念淡薄,養育她這么多年,應該被感激。
曹清紅卻覺得焦家有點無理取鬧,“我找女兒找了這么多年,你把我女兒領走導致我們骨肉分離,想要你道一句歉,有這么難?”
這讓曹秀珍左右為難,不知道該幫誰,“親生父母生我,又為了找我辛苦這么多年。養父母養了我這么多年,有養育之恩。”
當天,曹秀珍作為證人出庭回憶當時下公交車的情況。在這之前,她提交了一封寫給法官的信。信中說,她希望兩家能和睦相處,也希望法官能調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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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她說,“要是自己沒有丟,或許過得不是這樣的生活。只是這么多年了,也不知道該恨誰,該感激誰。反正我也想不出個結果,就希望兩方父母能和睦相處,因為我親上加親。”
法庭沒有當庭宣判。庭審結束前,郝西芹說同意調解,前提是對方道歉。而曹家卻拒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