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為扭轉我國人口出生性別比(某一時期內出生男嬰與女嬰的數量之比)失常,不少地方提出了硬指標,表明此問題已經受到決策者前所未有的重視。總體上說,目前我國人口出生性別比上升趨勢已被遏制,大致于2008年-2009年在120(每100名女嬰對應120名男嬰)頂峰上出現拐點,自此有所下降。但細察形勢,嚴峻依舊,且有多方面的憂患:2010年普查,13個省繼續上升,其中有原本不太高且曾下降的省份;超過120的有13個省,占全國當年出生總人口的60%。分孩次看,出生性別比從第一胎到第三胎都有攀升,而以第一胎性別比升幅巨大;分城鄉看,城市第一胎出生性別比上升趨向加劇;分地區或民族看,一些地方的上升態勢仍然強勁,向來沒有問題的一些藏族地區,也出現跳高。
據聯合國人口基金亞太辦公室2012年出版的報告,“90后”至今,全球有3900萬“消失的女孩”,相當于20歲以下女性人口的7.6%。中印二國之和占全球的95%;其中,中國“消失的女孩”是2400萬(60%),印度為1300萬。
如果以107這個公認的人口出生性別比的上限為基準,以1950年-2110年的時間跨度來進行全球考察,我國人口出生性別比失衡現象在1985年-2055年間持續存在,可謂出現早、峰值高、蔓延廣。只有個別國家在個別情況下超過我國。數據顯示,印度2040年到2100年間仍將在108的高點;韓國1990年達到116.5的最高峰,2005年以后回歸正常;90年代以后出現性別比失衡的國家,如前社會主義陣營的阿爾巴尼亞、格魯吉亞、越南,都將在2020年左右回歸正常。
女孩的“消失”,是生育中男孩偏好造成的當前后果。而其未來后果則將直接影響到眾多男性。受人口出生性別比失衡堆積連累最大的,是2000年后出生的男性們;即使2020年出生性別比恢復到正常,2050年時,15%的中國男人和10%的印度男人仍可能成為“光棍”。當然,最受到“婚姻擠壓”的,是生活在窮鄉僻壤、經濟社會條件較差的男性,他們結婚最難,甚至失婚。
這將惡化婦女地位,如更加強調婦女的生育功能,強迫婚姻和早婚、交換婚姻(如換親)和買賣婚姻(如高額彩禮)可能繼續抬頭——這些在今天的眼光中,都是對婦女的暴力。這也為性攻擊、販運婦女(包括跨國拐賣)、以及強迫賣淫等犯罪(特別是有組織犯罪)提供溫床。
出生性別比失衡不僅會加劇區域、階層和性別的不平等,還會有一些始料未及的其他經濟后果,如較高的儲蓄率。
人口出生性別比畸高是近在眼前的熊熊野火,打擊“兩非”(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非醫學需要的人工終止妊娠行為)、關愛女孩、對計劃生育家庭的各種救助補助獎勵扶助、修改村規民約試點等都是用來撲滅這火勢的近水,尤其是打擊“兩非”更是被當作主要的高壓水龍頭。為什么這些近水都不奏效?“要男孩”的生育選擇之火,為何蔓延,并被上升為“人口安全”、“社會安全”和“國家安全”問題?
我國規定“男女平等”,人們常常認為當今很多方面婦女地位已經頗高。但生育上出現的愈演愈烈的男孩偏好,卻讓人看到,已經無法簡單歸咎于“傳統觀念”,或者習慣性地怪罪非要男嬰的婆婆和母親。因為在很多情況下,懷胎的婦女并不能為自己的生育做主,而且是經濟更為發達、受教育程度較高的地方,率先并持續出現性別失衡。可見,真正的根源在于“男優女劣”的現實,讓人們做出了如此的“理性選擇”,如:很少數人愿意讓孩子隨母親姓;少有女性躋身最高決策層,四分之三的企事業單位負責人都是男性;雖然農村勞動力早已經是婦女居多,但村長、村支書中女性只占1/5,最高的個別地方也不過20%,農業機具仍然是按照中等身材的男性為標準設計,不便婦女操作使用;三分之二的男性名下有房產,是女性數字的二倍,而家務的70%由女性承擔,且多年來已經沒有政策和措施鼓勵男性分擔家務;城鄉就業女性的收入和男性差距越來越大、目前分別只相當于男性的67%和76%;高考女生成績越來越好,但是2014年110多所頂尖大學中仍有60%的在錄取女生時采取了對其不利的區別、限制和排斥;1/4的已婚婦女遭受過配偶暴力,每天大約有90名婦女被強暴,高比例男性認為作為男人就可以對婦女施暴……家庭、市場、社會、國家,這四大方面的制度和規則都有意無意地重男輕女,從宏觀到微觀,全方位的男人偏好,如何不認可和強化老百姓的男孩偏好?
可見,一切僅僅針對出生性別比的措施的近水,并不救近火,反而和近火有著相似或相反相成的邏輯。人口出生性別比畸高的問題,好比一株毒樹,男孩偏好是其主干,并有諸多重男輕女的觀念和現實因素作為其交錯延伸的龐大根系,性別不平等是其生生不息的營養源,既有父權制作為助其根深干壯的肥田厚土,也有就業、社會保障、參政等各方面的性別歧視充當使其枝繁葉茂的甘霖,各項認可和延續男主女從的成文和不成文的、正規和非正規的準則和制度則讓其能充分進行光合作用,其惡果與其說是對男性的婚姻擠壓,更是對婦女的重重威脅,已經并還將在未來幾十年貽害我國和周邊國家。
只有從性別平等的視角來反思和變革政策思路,超越目前揚湯止沸的、碎片化的取近水救近火措施,加以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平等的全面綜合的社會政策和經濟政策,才能走出人口出生性別比以及其他計劃生育面臨的困境。
這需要至少從如下方面入手:搜集數據、加強研究;從統計和個案、區域和全國,民族/文化和國際比較等方面,了解癥狀和人們的應對策略,根據實際情況分配資金和人力資源。尋找更多有效遏制生育的性別偏好的伙伴和方法;支持更多的機構,包括社會組織開展活動,并探索罰辦和法辦之外的其他方法,如修訂村規民約,扭轉傳統做法,真正進行綜合治理。改變基于以男性為本位的傳統計生政策路思路、單一家庭概念和排斥性的家庭支持政策,超越對家庭的單一想像,正視大量的多元家庭,如單人(包括不婚、離婚或喪偶后未再婚)無子女、單親(失婚或未婚)、沒有法定婚姻關系的異性或同性家庭的存在。對男孩偏好進行釜底抽薪;在教育、就業、養老、公共參與等方面,反思和確立有機的、貫穿家庭-社會-市場-國家四大機制的整體性的可操作的性別平等法律政策和措施;決策及政策評估要有民間(如婦女團體、性少數團體)的參與,以避免政策的盲視造成的缺失和偏頗。
(作者系汕頭大學婦女研究中心客座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