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反映
粘貼殘疾人機動車標志的車多了
“我是一名出租車司機,最近在拉活兒的時候,總是發現有一些機動車的尾部粘貼有一個輪椅的標志,不知這樣的機動車是什么樣的機動車。”最近幾日,呼和浩特晚報的新聞熱線不斷接到讀者打來電話咨詢。
對此,呼和浩特晚報記者在街頭進行調查后得知,這類機動車是殘疾人駕駛的機動車,粘貼一個輪椅模樣的標志,目的就是提醒其他駕駛人要禮讓這些殘疾人。
現狀
殘疾人車輛時常遭“欺負”
剛拿到駕照,張師傅便將殘疾人機動車專用標志粘貼在自己愛車的車尾與車窗右上角。昨日當呼和浩特晚報記者在采訪中偶然遇到張師傅后,坐著他的車感受了一次殘疾人駕車的行駛狀況。
張師傅是手指殘疾,他在駕駛過程中能夠嫻熟地操作著手柄,以40至50公里的時速前進。從賽罕區政府附近一路直行至內蒙古醫院路口,張師傅遭受了數次“欺負”。“我們經常遇到這樣的情況,習慣了。”張師傅表示,他對于這樣的事情并不稀奇。“雖然我們的車輛張貼有殘疾人車輛的標志,但是一般的社會車輛根本不給我們讓路,同樣該加塞的加塞,該搶道的搶道。”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的條款,駕駛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應當在車上設置殘疾人機動車專用標志,有利于其他交通參與者進行識別,提醒其他車輛注意禮讓,并保障殘疾駕駛人在停車泊位等方面的優先權。”呼和浩特市駕考中心駕校業務指導股股長介紹。
上路
殘疾人機動車必須張貼標志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隊新城區大隊一中隊的呼格吉勒告訴呼和浩特晚報記者,“殘疾人駕駛機動車必須張貼殘疾人機動車專用標志,這是交規中規定的,如果殘疾人駕駛的機動車不張貼專用標志,視情節最高可處罰200元罰款。”
但是,在采訪過程中呼和浩特晚報記者注意到,我市的一些殘疾人機動車專用標志粘貼并不統一,有的貼在后車窗玻璃上,有的貼在后保險杠上。那么,殘疾人車輛的專用標志一般粘貼在什么位置正確呢?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隊新城區大隊一中隊指導員李文普告訴呼和浩特晚報記者,我市殘疾人車輛專用標識采用國際通用的殘疾人輪椅標志,一般粘貼在車輛前后距離地面0.4米以上1.2米以下位置,這樣一方面可以提醒殘疾人駕駛員要嚴格遵守關于殘疾人駕車的規定,另一方面可以提醒其他駕駛員,遇有粘貼“殘疾人汽車專用標識”的車輛時,應當注意寬容和避讓。
規定
殘疾人機動車享有優先權
呼和浩特晚報記者從市殘聯及查找了相關法律得知,法律對殘疾人駕駛機動車的權利保障進行了詳細說明,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公共服務機構應當為殘疾人提供優先服務和輔助性服務;根據《城市道路路內停車泊位設置規范》,停車場應該設置殘疾人專用停車泊位,公共停車場在方便通行的區域按照停車位總數2%的比例設置無障礙停車位,比例不足1個的至少應當設置1個無障礙停車位。無障礙停車位要比普通車位寬出1.2米,以方便輪椅上下。另外,無障礙停車位要貼近電梯間及出入口,停車場地面應保持平整。
現實
公共設施不完備相關部門在申請
呼和浩特晚報記者走訪了一些大型的商場和公共場所發現,市區內公共停車場設置殘疾人專用停車位的沒有幾個,而且符合《城市道路路內停車泊位設置規范》中要求的公共停車場幾乎沒有。
“我們一直在申請殘疾人免費停車位,市里已經批準了,現在正和有關部門進行溝通,希望今年的助殘日時這個事能夠批下來。”呼和浩特市輪椅汽車俱樂部的負責人王曉謙說。呼和浩特晚報記者隨后又聯系了呼和浩特市殘疾人聯合會,殘聯的工作人員表示正在聯系有關部門協調此事,幫助殘疾人申請專用停車位方便他們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