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確定,享受當年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的補貼對象為上一年度9月30日前已核發第二代《殘疾人證》并符合補貼對象條件的殘疾人。
《意見》確定,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所需資金由各級財政預算安排,按人均每月100元發放,省財政負擔50%,市和縣(市、區)財政負擔50%。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資金由縣(市、區)財政部門統一管理。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資金實行社會化發放,由縣(市、區)財政部門根據同級殘聯提供的補貼名單和確定的補貼標準,按季度直接發放到殘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