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35萬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上調啦!昨日記者從東莞市社保局獲悉,根據相關規定,東莞從今年起同步調整東莞市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和機關養老保險退休人員的養老金。
根據調整細則,此番調整后,全市社會養老保險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為1466.20元。
據悉,東莞市2017年退休人員待遇調整工作已全面啟動,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文件精神,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明確從2017年1月1日起同步調整全市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和機關養老保險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此次調整將惠及全市35萬名退休人員。
記者從市社保局了解到,此次調整對象包括:參加城鄉一體社會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2016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2017年1月至6月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社會養老保險退休人員,在核定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月標準時,同時按本辦法進行調整,調整增加額從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之月起發放。
在具體調整辦法上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三結合”的辦法,社會養老保險和機關養老保險退休人員的待遇調整辦法大體統一。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退休人員個人的基本養老金水平、繳費年限、年齡不同等原因,實際調整后的養老金增長幅度也會存在一定的個體差異。
不過,根據市社保局提供的數據,經過本次調整后,總體而言,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調整增加136.74元,村社區退休人員月人均調整增加87.77元。全市社會養老保險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為1466.20元。
具體調整辦法
普遍調整
1.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定額加發55元。
2.掛鉤調整: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3.2%加發。
傾斜調整
1.向長繳費年限人員傾斜
對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超過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每月加發1元。
2.向高齡人員傾斜
對2017年6月30日前(含當日)年齡滿75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發放一次性養老金1200元;年齡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發放一次性養老金600元,不納入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基數。
3.向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傾斜
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基本養老金經本次調整后仍未達到東莞市調整后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東莞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計發。(記者 陳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