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初中公示

高中公示

這是四川省達州市通川區某省級示范高中本學期出具的初中收費發票和初中、高中收費公示。
(1)初中收費發票:
行政事業性收費:
第一欄:義務教育雜費 180元/生 期
第二欄:信息技術教育費 40元/生 期
非行政事業性收費:
第一欄:課本費250元
合計金額(大寫):肆佰柒拾元
(2)初中收費公示:
第一欄:義務教育雜費 180元/生 期 批準文件:達市教計[2004]35號
第二欄:信息技術教育費 40元/生 期 批準文件:達市教計[2004]35號
第三欄:課本費155元/生 期 批準文件:達市教計[2004]35號 備注:期初預收期末結算多退少補
第四欄:作業本費20元/生 期 批準文件:達市教計[2004]35號 備注:期初預收期末結算多退少補
合計:395元
初中服務性收費:
第一欄:教輔資料費:75元/生 期 批準文件:達市教計[2004]35號 備注:期初預收期末結算多退少補
第二欄:擇校生費 1300元/生 期 批準文件:達市府辦[2002]112號 備注:不再收取義務教育雜費
(3)高中收費公示:
第一欄:學 費 450元/生 期 批準文件:達市府辦[2002]112號
第二欄:信息技術教育費 50元/生 期 批準文件:達市教計[2004]35號
第三欄:擇校生費 2300元/生 期 批準文件:達市府辦[2002]112號 備注:不再收取義務教育雜費
第六欄:課本費300元/生 期 批準文件:達市價費[2004]4號 備注:期初預收期末結算多退少補
從初中情況看,收費公示的金額和發票的總額都是470元,但是
收費公示第三欄: 課本費155元/生 期
發票"非行政事業性收費":第一欄:課本費250元/生 期
發票多收的95元課本費是怎么一回事呢?原來,該校用移花接木的方式,把應該收的"公示第四欄:作業本費20元/生 期 "和不應該收的"初中服務性收費:第一欄:教輔資料費:75元/生 期"混在一起,收了"非行政事業性收費":第一欄:課本費250元/生 期,因為"四川省教育廳出臺規范教育收費八條禁令"中有"嚴禁中小學校統一征訂和使用教輔材料。[政策解讀:為了規范教輔用書,教育廳曾專門做過一批“推薦書目”,學校只能在推薦書目中選擇。新規出臺后,“推薦書目”全面廢止,學校不得再以任何形式統一征訂并使用教輔材料。]"的禁令,
初中如此,高中就不用說了,這是頂風作案,亂收費之一。
更為嚴重的是,亂收初中擇校生的“義務教育雜費 180元/生 期”和高中擇校生的“學費 450元/生 期”,因為初、高中擇校費后都有“批準文件:達市府辦[2002]112號 備注:不再收取義務教育雜費”的規定,而該校的此項收費,卻是不分青紅皂白〔用藍色墨水刻印在發票上的〕,每個學生都被收取了此項費用。
該校的擇校生有多少?
初中三個年級,每個年級1000人左右,正取生300人,總計擇校生2100人。
高中三個年級,總計學生5000人左右,每個年級正取生400人,高中擇校生總數3800人左右。
由此看來,該校本期亂收初中擇校生的“義務教育雜費”是:180元X2100人=378000〔三十七萬八千元〕,亂收高中擇校生的“學費”是:450元X3800人=1710000〔一百七十一萬元〕,合計亂收擇校生的學雜費2088000元〔二百零八萬八千元〕。而此項亂收費已持續了六年八個學期,總計金額應該在16704000元〔一千六百七十萬零四千元。〕
我這樣一路寫下來,把我自己也嚇呆了。這是驚天大案呀,怎么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