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對于一名流浪兒童而言,來到鄭州本身就意味著遭遇一段特殊經歷的可能性,因為上面描繪的5種漸進式的救助途徑,基本都是在這座城市首創并帶有試驗的色彩,甚至被稱為“鄭州模式”。而這項始于2001年的系列試驗得到了國家民政部和當地政府的支持,英國救助兒童會、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的資助。
河南省會鄭州自古就是中原要塞,由于京廣鐵路和隴海鐵路在這里交會,它尤其成為中國最大的陸路交通樞紐。這樣的城市,自然也會帶來更多的流浪人口,包括許多未成年人。
鄭州從1995年啟動流浪兒童救助工作開始,過去10年里,僅“中心”救助過的8-16歲的流浪少年兒童就有7000多名。
家庭問題的社會化
盡管造成少年兒童離家流浪的原因紛繁而復雜,但本質上來說流浪兒童問題都是家庭問題。近年來,出現在各大城市的流浪兒童數量呈上升趨勢,有專家把這一令人憂慮的現象稱為“家庭問題的社會化”。
作為北京大學公共衛生學院的副教授,劉繼同博士主要研究社會福利問題,對流浪兒童的生存現實和救助模式也始終關注。他分析,目前絕大多數流浪兒童的流出地是農村,特別是經濟發展水平屬國內中等程度省份的農村。家庭破裂或殘缺、父母外出打工、家庭教育不當、家庭矛盾尖銳、生活貧困等,都造成大批流浪兒童的產生。
一位學者在對鄭州流浪兒童之家的研究報告中,分析了流浪兒童的多重品格,比如:
他們對于物質有著常人難以想象的渴望。物質的匱乏激發了他們求生的本能,為了這個目標,他們可以運用各種方法和手段。
長期的自尊受損造成了他們的人格缺失。這些孩子們人性中“惡”的一面被張揚。
社會化過程被異化。流浪兒童對于主流社會和群體方式有著復雜而無知的情緒。
獨立,敏感,封閉,自我,多疑、固執,缺乏合作意識,自我保護意識非常強烈———這是劉繼同博士對流浪兒童人格狀態的描述。
再好的福利機構也不如家庭
我國專門化、制度化的流浪兒童保護救助工作始于1990年代,經過10多年的探索,目前流浪兒童保護救助工作已形成若干各具特色的模式。作為流浪兒童救助保護工作的政府主管部門,民政部門為救助保護流浪兒童做了許多艱苦細致的工作。
值得稱道的是石家莊少年兒童保護教育中心,這家中心的資金來源以財政撥款為主,社會捐助為輔。他們對此有著清晰的認識:對流浪兒童的保護是社會的責任,政府的責任,必須由政府財政做堅實保障。中心按照義務教育法的規定,進行從一年級到初三的所有的教學課程。對于一些年紀比較大的孩子,就給他們進行職業技術培訓,幫助他們聯系就業,走向社會。
那么鄭州模式的特別之處在哪里呢?
2004年,劉繼同博士受民政部和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委托,曾對流浪兒童救助的“鄭州模式”和類家庭、家庭寄養等試驗項目進行實地考察和評估研究。
他認為,家庭是最適合兒童生存發展的環境,再好的兒童福利機構也不如家庭生活環境。因為家庭化、個別化的教育有助于孩子健康人格的形成。
另一位學者分析認為,目前國內從事流浪兒童救助保護的實際工作者都面臨一個十分困難的問題,那就是許多送回家的孩子不久后又重新出現在街頭,除了家庭的不容納外,一個重要的問題就是孩子在回歸家庭的過程中缺乏必要的心理矯治、行為矯正和特殊教育。
如何最大限度有效地幫助這些屢送屢返的流浪兒童,尋找一個既受流浪兒童喜愛,又能夠在一段時間內使他們發生改變的工作模式,正是“鄭州模式”一直在努力探索的。
中心主任王萬民對記者表示,英國救助兒童會、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帶來的,絕不僅僅是資金上的保障,而是救助理念上的不斷更新,“比如參與式的教育和對人格素質的重視,都大大改變了以往因襲多年的傳統的保護和教育思維。”
愛心面對的難題
當“中心”工作人員和其他富有愛心的人們向流浪兒童伸出援助之手時,他們依然發現很多現實問題擋在面前。
教育是一個棘手的問題。目前除了個別孩子獲得了進入公辦學校讀書的機會,多數流浪兒童還無法充分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權利。作為權宜之計,“中心”編寫了共計9本的簡易教材。大家的起點參差不齊,有的孩子十五六歲了還一個字都不認識,加之這些孩子流動性太強,接受正規教育的難度超乎想象,這并不是教育部門配合不配合的問題。
另一個讓“中心”頭疼的難題是,他們與被救助的孩子之間關系不明確。由于不是法定的監護人,他們所做的一切僅僅是盡義務,一旦出了問題就非常麻煩。“除了小心翼翼沒有別的辦法”。
劉繼同博士還指出了目前類家庭模式面臨的另一個現實挑戰:如何尋找、發現最適合、最稱職、屬于合法夫妻的“職業父母”?
“這是我們光榮的夢想”
“鄭州模式”帶來了令人欣慰的信號和成果,也有點杯水車薪之虞。
鄭州是國內開展流浪兒童救助工作最好的城市之一,目前“中心”只能接待50多個孩子,加上類家庭和全天候救助站,同時接受救助的人數也不會超過150人。而在全國范圍內的流浪兒童,民政部公布的數字是至少有15萬。
類家庭模式被“中心”主任王萬民看作是一種深層次的兒童權益保護,它收效大,但成本也高。除去房屋租金、人員開支等費用,類家庭每個孩子每個月的基本生活費在500元左右,至于其他幾種救助模式,需要的經費投入也并不比類家庭少很多。
應該說,“鄭州模式”的成功一方面有賴于“中心”創造性的工作,另一方面也要感謝聯合國兒童資金會和鄭州市政府從資金、政策上對合作項目的大力支持。這樣的優勢,同樣不是任何地方都具備的。
這個試驗項目,如何推而廣之,惠澤更多的流浪兒童,是一個值得探討的主題。
“希望全國15萬流浪兒童,都成為辛晶潔,”一個民政部門的官員說,“這是我們光榮的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