兇徒所持的刀。錦州市公安局供圖
警方舉槍擊斃歹徒(圖中穿黑白相間衣服者)瞬間。錦州市公安局供圖
今天上午,遼寧省公安廳通報了不久前錦州市黑山縣發生的一起不法人員暴力襲警事件,并就維護公安民警正當執法權益問題發表公開談話。
2006年3月8日12時15分,黑山縣新立屯公安分局接到群眾報警:在新立屯輕工市場農貿大廳東門處有一名男子正在持刀調戲猥褻一名婦女,無人敢管。接警后,新立屯公安分局
領導立即帶領兩名民警趕赴現場。此時,違法嫌疑人鄭某持鐮刀對該婦女進行猥褻后離開現場進入農貿大廳。三名民警為防止其繼續危害他人,進入大廳尋找。與此同時,鄭某從農貿大廳返回,持鐮刀再次對該婦女進行猥褻。一名民警迅速靠近正在從事違法行為的鄭某,將其鐮刀奪下,同時亮明警察身份,要求鄭某接受傳喚。鄭某拒絕民警傳喚要求,從身上抽出一把尖刀向民警扎去,此時另一民警見狀沖上去,對鄭某的襲警行為予以制止。鄭某從一日雜商店門口拿起一根鎬把瘋狂打向民警,一名民警在猝不及防的情況下被擊中頭部倒下,鄭上前掄起鎬把對該民警再次重擊,當場致該民警頭骨骨折塌陷。爾后,鄭某攜鎬把和尖刀奪路逃跑。
此時,黑山縣公安局接到派人增援的請求,并下令組織搶救被襲民警和繼續抓捕鄭某。在一處殘破無人的露天房場內,民警將鄭某圍住,勸其放下兇器。鄭情緒激動,揚言誰上來就打死誰,并再次用鎬把將上前勸告的一民警頭部打傷。10分鐘后,黑山縣公安局另一名領導帶領3名刑警趕到現場,在多次勸阻無效的情況下,果斷對鄭某實施抓捕。在抓捕中鄭又持尖刀向其中一民警刺去,民警在鳴槍示警無效的情況下,向鄭某開槍,將其當場擊斃。
事發后,錦州市公安局警務督察支隊及“維權辦”人員立即趕到現場進行調查取證,認定這是一起嚴重的暴力襲警事件。同時,黑山縣檢察院也對現場情況進行調查,認定民警使用武器正確、合法,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第九條第十款的規定。
最先遭襲且受傷最重的民警被緊急送往阜新市人民醫院搶救,做開顱手術后,經過數天的緊張搶救,至今仍未脫離危險。
遼寧省公安廳領導對這起暴力襲警事件十分重視,派人于3月13日前往阜新市人民醫院看望慰問負傷民警,并送去慰問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