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會預防。
1、健全有關法律、法規和執法監督的各項措施。為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長,國家先后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各級立法部門應依據這些法律,結合當地實際制定配套的法規和一系列的切實可行的保護性預防措施,以調動全社會力量,形成預防青少年犯罪的社會網絡。
2、廣播電影行政部門、文化行政部門必須加強廣播、電影、電視、戲劇節目及各類演播場所的管理。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含有誘發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渲染暴力、色情、賭博、恐怖活動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內容的讀物、音像制品或者電子出版物,堅決禁止制造和傳播文化垃圾的行為,堅持不懈地開展掃除黃色出版物、打擊非法出版活動的斗爭。要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文化,按照江總書記“三個代表”的要求,倡導主文化、宣傳主旋律,以科學的理論武裝人,以正確的輿論引導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優秀的作品鼓舞人,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一代新人,同時對極端個人主義思想,拜金主義思想,暴力文化,色情文化等反動文化發出猛烈的批判,在全社會形成積極、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圍。
3、公安機關必須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充當預防青少年犯罪的主力軍。一是加強法制宣傳和法制教育,使廣大青少年知法、守法。要通過新聞、報紙、刊物舉辦展覽、法制講座、召開公開逮捕大會等形式,使青少年增強法律意識,提高守法和對犯罪分子進行斗爭的自覺性。二是對違法犯罪和輕微違法犯罪的青少年加強防范和管理,并聯合家庭、街道居委會、學校組成幫教小組,進行幫教,建立家庭、街道、學校良性聯絡、交流機制。三是建立完善治安保護委員會,加強治安巡邏,嚴密社會面的控制和防范,減少犯罪分子作案的空隙,及時發現犯罪活動。四是嚴格查禁淫穢物品,嚴格取締賭博犯罪活動,消除各種誘發犯罪的因素。通過開展經常地打擊處理,為青少年創造良好的培養、教育、工作、休息的環境。將青少年的注意力和精神集中到正確的軌道上來。五是加強集中整治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狠抓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案件的偵破。同時按照《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6條規定的內容,聯合有關部門對學校、附近的營業歌舞廳、營業性電子游戲廳、網吧等其他不適宜未成年人進入的場所限期遷移或停業。六是加強對暫住人口中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管理。對實施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及時督促父母或其他監護人進行有效教育、制止。
4、共青團、少先隊及居民委員會、調解委員會等群團組織要充分發揮在綜合治理中的作用。共青團組織是黨的助手、政府的幫手、青年人的旗手。各級共青團組織要積極開展宣傳活動,使青少年保護法規深入人心。要調查研究及時反映青少年的合理要求。對損害青少年的具體利益的現象,要挺身而出,代表和維護青少年的利益。少先隊員通過開展豐富多彩的教育活動,使當代青少年初步具有共產主義思想品質和良好的行為習慣,使不利于少年成長的因素無機可乘。居委會、調解委員會、治保會等組織要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做好犯罪的防范和打擊工作,做好居民糾紛調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預防犯罪。同時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青少年的安置和幫教工作。
5、提高對青少年犯罪的勞動改造質量,防止發生重復犯罪。《未成年人保護法》第38條規定: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4條規定:對犯罪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責任,實施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鋪的原則。因此各勞動改造的監獄部門對青少年罪犯要像父母對待患上傳染病的孩子,醫生對待病人,教師對待犯了錯誤的學生那樣,不嫌棄,不譏諷,不侮辱,使其感到人與人之間的溫馨、親切和誠摯,幫助他們減少、消除抵觸情緒,調動內在的進取心,樹立起正確的理想、信念、人生觀、價值觀,使他們改惡從善,重新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