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四川省富順縣某鎮初一女生小英突然出現劇烈腹痛,其祖父母立即將孩子送到鎮衛生院。醫生檢查后驚異地發現,這個尚未滿13周歲的女孩竟然已經懷孕臨產,醫院迅速為她實施了剖腹產,取出一個6斤重的男孩。
又驚又氣的祖父母立即向派出所報案,記者在病床上見到了臉色蒼白、羞愧難當的小英。據聞訊趕回來的小英父親講,他和妻子4年前就到成都打工,兩人一般都是過春節時才回家一趟,小英和弟弟一直放在祖父母家照顧。每次過年回家,都覺得孩子長高了一大截,父女間往往是還沒說上幾句話,就又要踏上返程的路。 富順縣公安局刑偵大隊終于抓到了罪犯,是小英的堂伯劉某。
案件發生后,人們除了對劉某表示極大的憤慨外,更多地開始反思這樣一個問題:小英為什么沒有得到應有的呵護?小英的悲劇到底是誰之錯?
自上世界80年代中期農民進城務工潮興起后,產生了一大批父母都不在身邊的“留守”兒童。據有關方面的統計,目前全國有1000萬左右15歲以下的留守兒童。
事實上,像小英這樣的留守孩子在農村中小學生中普遍存在。僅小英所在的鎮中學2700名學生中,就有1600名學生的父母常年在外打工,長期由老人或親戚代為照顧。正是由于孩子缺乏父母的直接監護,這些留守孩子即使受到了傷害,也往往不易被及時發覺。
四川省社科院教授胡光偉在談到“小英事件”時痛心地說:外出務工潮造成許多像小英這樣的孩子長期失去直接監護人,成為最容易受到侵害的一個群體。監護權的缺失對孩子的人格發展、道德發展都將帶來不利影響。面對兒童監護權的種種問題,應盡快建立監護人監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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