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女士的官司今天繼續審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深圳市民張女士做完一次美容手術后,卻身陷一連串的麻煩中。她稱手術失敗,將美容院告上法院;因為在網上發表文章,她被控告名譽侵權。昨日,該案在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緣起:美容手術后出現糾紛
今年40多歲的張女士稱,2002年她來到深圳市某醫療美容醫院,選擇了既不開刀,又不留疤痕,打一針就行的無痛豐顳手術,“當年9月27日,手術后發現頭臉部腫脹、張口受限等癥狀。”經與美容院協商,張女士在該美容院做了取凝膠手術。
不久,張女士在網上發表了題為《我因“美容”導致痛苦的手術經歷》,其中寫道:“我當時的感覺同取凝膠術前差不多:頭痛、昏;眼花、視物不清;雙耳堵、鳴(右耳嚴重)超過取術前;臉部從上到下脹痛,不能觸摸、正常洗臉;吃飯、刷牙、張口、打哈欠均受限,且腦筋、神經牽扯、疼痛等……”后來,張女士被建議到北京、上海找知名專家就診……
經過:告對方時被對方告
張女士稱:“現在我的臉上還殘留著1厘米厚的凝膠。笑起來非常難看,皮笑肉不笑的。”在這4年間,她曾將給她手術的美容醫院告上法庭,目前此案已進入二審。
網上寫的文章以及給相關部門的投訴信而成了被告。給她施行美容手術的美容醫院狀告張女士名譽侵權,原因就在于她在網上發布的那篇文章,及給有關部門的投訴信。
2005年4月12日,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判決認為,張女士曾在向國家信訪局書寫的投訴信中,在搜狐網站發表的文章中,對原告(美容醫院)使用以下詞語進行表述:“……出了好多事故,有的女子已被痛苦折磨成瘋女”、“專家均說,此材料不安全,萬一出事無法處理……”等語言,均非對事實的客觀描述,損害了原告的法人名譽,貶低了原告的法人人格,對原告的經營產生不利影響。判決張女士停止對美容院名譽權的侵害行為,在判決生效10日內在搜狐網站上發表聲明向美容院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發展:美容院投資方也告了她
記者在昨日庭審中了解到,為張女士手術的深圳市某醫療美容醫院是由吉林某醫用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醫藥材料公司)投資建成的。2005年醫藥材料公司向長春市南關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稱,2002年9月27日,被告接受豐顳手術后,由于未遵醫囑,養護不當,導致凝膠下移,美容院為其免費實施凝膠抽取手術,被告術后和正常人一樣生活工作。這本是一次普通的醫療美容糾紛,但被告卻借題發揮,不僅四處捏造散布損害美容院名譽的虛假事實,更是借用媒體的宣傳工具大肆詆毀原告生產的產品聲譽。
2005年9月20日,長春市南關區人民法院判決張女士敗訴。張女士不服,上訴到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
庭審:能否自如張口成焦點
在昨日的庭審過程中,雙方進行了舉證和質證。張女士拿出大量證據證明自己因美容手術所受傷害,以及在搜狐網站上所寫文章并非個人編造,而是有據可循,都是從網站或相關媒體上摘抄下來,并有相關專家支持,央視媒體也曾做過相關報道,而且還有另一在該美容院手術失敗的女子出庭作證。
醫藥材料公司委托代理人進行反駁,并要求張女士拿出證明產品有毒或有害的證據,針對張所述“張口受限”的病癥,要求當庭播放張在深圳市某餐館大口吃雞的錄像資料,來證明并非像其所述那樣張口受限。今日,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繼續開庭審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