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流縣一男子含辛茹苦將一流浪孩子拉扯大,如今孩子因“黑戶”求學無門
站在學校門口,望著“兒子”有些孤零零的背影,29歲的張小海百感交集。10年前,19歲的張小海收留了僅4歲的流浪兒,并給他取名叫張鴻。10年過去了,當年19歲的小伙子現在即將30而立,“兒子”張鴻卻一直沒有身份證明無法繼續學業。父子深情,為了讓兒子繼續上學張小海陷入了深深的痛苦中。
10年前流浪挨打19歲少年帶他回家
在雙流縣正興鎮,張氏父子的故事幾乎家喻戶曉。1996年,年僅19歲的張小海獨自一人來到成都闖蕩,天天以蹬三輪車為生。8月的一天,天氣炎熱,累得滿頭大汗的張小海剛拉客到九眼橋準備買西瓜解渴,突然,他聽見橋頭有人大喊:“抓賊娃子呀,有人偷西瓜!”他回頭一看,一名衣衫襤褸、蓬頭垢面約四五歲的孩子拼命逃跑,一位老板模樣的中年男子追上來,一把卡住男孩的脖子一陣拳打腳踢。“住手,我幫他給錢!”看著孩子被打得鼻青臉腫,張小海動了惻隱之心,上前護著男孩。
這時,那個受傷的小男孩一把抱住他的雙腿,跪著苦求:“哥哥求求你,帶我走吧!”男孩說自己是流浪兒,從小被小偷帶大,以偷車為生,如果每天沒錢上交就要挨打,他兩年逃了10多次都被抓回去毒打。望著孩子眼里噙滿的淚水,心地善良的張小海將孩子帶回了雙流正興鎮家中,取名張鴻。從此,他與這個沒有一點血緣關系的孩子開始了長達十年的父子生活。
一聲“父親”堂堂男兒流下熱淚
張小海的出現,徹底改變了張鴻的命運。他不再擔驚受怕過偷兒生活,還被“父親”送上幼兒園、上小學、上中學。張小海說,剛剛收養張鴻時,他完全是另一種性格,剛上幼兒園時,小小的他便在班上以大哥自稱,哪個小朋友惹他不高興,就得挨他的拳頭。但善良的張小海,并沒想過要放棄教育孩子。張小海將張鴻帶回家后,張鴻一直叫他干爹。直到兩年后,有一天,張鴻突然問張小海,自己能不能叫他一聲爸爸,聽到這堂堂男兒流下了眼淚,感慨萬分。
10年中帶“子”結婚 恩愛夫妻無奈分手
張小海善良的心深深地打動10年前還是浪漫少女的同村姑娘李素芳,她與張結成夫妻。7年前,他們的女兒張琪出生了。然而,看到張小海對撿來的兒子張鴻比對自己親生女兒還要親,李素芳難免會有怨言。夫妻倆的感情也隨之亮起紅燈。2004年11月,張小海和李素芳在頻繁的爭執中離婚了。由于經濟原因,李素芳帶著女兒張琪仍同張小海和張鴻生活在同一個屋檐下。兩個人的感情因張鴻而漸行漸遠,但平靜下來以后他們發現:如果拋開張鴻不談,兩人其實還是很恩愛的。對妻子的選擇,善良的張小海沒有絲毫的責怪。
10年后意外變故愛子“黑戶”讀書無門
一場突如其來的風波打破了這個平靜家庭的生活。2006年4月底,正興中學白茹雪老師、張鴻的班主任匆匆來到張家,她告訴“父親”張小海,學習成績一直優秀的張鴻最近心事重重,上課常常走神,以為孩子家里發生什么變故。張小海在一番交談后,才得知“癥結”在于學校新貼出來的那張升學啟示。根據有關文件要求,從2006年起,雙流縣初中生報考高中時都必須出具戶口本、父母證明材料等資料,張鴻卻是全校唯一的“黑戶”初中生。白老師嘆息著說,張鴻很愛寫作文,小小年紀就常常給雜志社投稿,最近還代表學校參加全國的作文大賽。
民政部門“事實性收養”無定論
14日,為了給撿來的兒子辦戶口,張小海趕到雙流縣民政局,他得到的答復是,他現在根本就不具備收養張鴻的資格。“收養人必須要30周歲,你只有29歲;要求無子女,你雖然離了婚,但你有孩子。照法律要求,你的條件都不具備呵!”雙流縣民政局辦公室季老師表示,退一步說,即便是認可他們現在這種事實上的收養關系,但這種“事實性收養”在我國《收養法》中也尚無定論。季老師說,張小海可以到他當年撿到張鴻的九眼橋當地派出所,出具張鴻確實是從那里撿來的證明。
但管轄九眼橋一帶的水井坊派出所的楊副所長表示,如果沒人能證明當年是張小海“撿到”的孩子,公安機關也不能隨便開具材料。
路過九眼橋時,張小海變得有些傷感。他忽然想,將孩子送到擁有戶口的福利院。但成都市福利院的工作人員表示,張鴻現在15歲了,已超過了福利院收養孩子的年齡(14歲以下),更重要的是,福利院收養的棄嬰或孤兒,必須由公安機關出證明送養。
弄巧成拙不懂法律造成尷尬
帶著迷茫和困惑的張小海父子,記者隨后走訪了成都市民政局社會事務處。分管收養登記的副處長胡鴻表示,張鴻目前的狀況,是他養父張小海十年前不懂法造成的,法律要求公安機關不能隨意給收養人和被收養人開具證明,是對被收養的孩子負責任的做法。嚴格的法律法規,是為了避免被拐賣和走失的兒童被收養,同時也防止了將自己超生的子女冒充棄嬰,自己再收養的種種違法行為。
最新進展公安部門特事特辦
昨日,在了解了張小海父子的特殊情況后,成都市公安局辦證中心的毛主任感到既驚訝又棘手,他說沒想到一個19歲的少年竟開了個這么大的“玩笑”:“只要是中國境內的公民都該有戶口,這么小的孩子怎么可能當了10年黑戶!”毛主任說,考慮到沒有戶口,沒有身份證明,張鴻今后就沒有辦法在這個社會立足。他們表示可以考慮特事特辦,先讓父子倆去鎮上開具有關證明,同時他們將委托雙流縣公安局正式調查此事,確定張鴻的監護權,“如果他們的事情屬實,孩子最終還是會有自己的身份證明的!”
記者周燃實習生徐潔瑩攝影報道
主持人阿貴
昨天央視《人與社會》一節目看得我淚水直流:10年前,一農家女孩玩耍時不慎掉進江里,她姐姐跳江救妹時也被惡浪卷走。一騎自行車的小伙子路過,二話不說跳下救人。眼看三人都將葬身滾滾濁流,一艘魚船幸好駛來……10年來,姐妹倆的母親揣著丈夫遺愿,遍訪10多個市縣苦尋當年的救命男子;江流有聲,一個偶然機會,她終于打聽到那名叫周樹奇的退休老人。
感動是這樣一種情愫:它讓我們淚流滿面,讓我們激情澎湃,讓我們對生活充滿美好的向往和感恩之情。可這年頭,“感動”一詞似乎已從很多人心頭抹去,很難有人、很難有事,能讓我們能感受到心靈的震顫和共鳴。上面這一新聞,我想,撇開張小海10年前在收養流浪少年張鴻時,由于不懂法沒履行相關收養手續這一“過失”,他辛辛苦苦甚至“得罪”妻子獨自撫養小張鴻的善心、愛心,卻扎扎實實讓人感受到不能承受的生命之重。但愿平凡的日子里,那一張張平平常常的臉、一件件似曾相識的事,真正牽動我們壓抑已久的情愫,改變我們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