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有關珠海虐待保姆事件主角的報道,令人感到觸目驚心。主角魏某也是出自富貴人家,父母家住一棟兩層樓房,母曾是河南漯河市某局局長,她自己在珠海工作,有汽車還有100多平米的住房。2000年底,她想找一個年齡小、長相漂亮的女孩來與她做伴,于是,一個窮人家的15歲女孩敏敏就以每月200元的工資來到珠海專門伺候她,不久就陷入了一種噩夢生涯。
這個也是青春貌美的魏,竟然長期虐害比她只小十多歲的敏敏。兩人的關系從此開始了一種事實上的“家內主奴制”,而且,敏敏遇到的是一個惡主人。敏敏除了做家務,還要全身心地伺候主人,晚上捏腳總是要到12點以后主人睡著了才能睡。魏高興了,偶爾也對她好,但恰恰是這種“隨意性”更顯出一種“主奴制”的特性。主人一不順心就打她,像搟面杖、淋浴噴頭、水果刀、鐵錘等可以隨手拿到的東西,都成為魏打人的工具。被打的時候,敏敏不能喊、不能躲、也不能頂撞。她的12顆牙齒竟然是魏用搟面杖一顆一顆敲掉的。一個曾經也是漂亮的女孩,竟然被打得不成人樣:眉骨中裂、鼻子塌陷、嘴唇豁開、耳朵粘連……
在今天的社會中,任何一種“主奴制”都必然是要遭受譴責的。所以,它又是不得不盡量隱蔽的。魏謊稱敏敏的毀容是因為“出了車禍”,另外也用各種辦法威脅和控制她,不許她對外人說。這樣,在一個封閉的兩人世界中,一個人對另一個人就擁有了一種幾乎是絕對的權力,而任何一種絕對權力,即便是日常生活中的絕對權力,都是絕對具有腐蝕性的。而又唯其隱蔽,不為外人知覺,才更加惡劣和持久、且傷害的所有重量幾乎都落在個別人的身上。
所以,我們說要警惕一種財富的日常肆虐,也就是說警惕它通過“購買”——常常是很廉價的“購買”而變成一種對人的絕對權力。我們說不能讓財富轉變成專斷的、宏觀的政治權力,同時也要注意不讓財富轉變成肆虐的、微觀的日常生活中的權力。任何一個人,不論再富有,付出的金錢再多,也只可以購買物件,可以購買別人的服務,而不可以購買別人的人身、人格和基本人權。當然,作為治本之策,就還需要努力縮小貧富的差距,使任何富人都不致富得能完全“購買他人”,而任何窮人也不致窮得不得不“出賣自身”。
在一個受過高等教育、而且是音樂學院畢業的魏娟身上發生這樣的虐待事件可能難于讓人理解。魏為什么竟然做出這樣的事?是因為本身性格中就潛藏有一種惡性,而在一種不受約束的情況下就大發作?還是她心理有嚴重問題而使之漸漸成為一個虐待狂,但即便是心理變態,也是因為她可支配的財富和權力使她有了一種頤指氣使的條件。魏在外面給人的印象是“漂亮、豪爽、講義氣、社交廣、朋友多、女強人”,我們據此可推測她在和敏敏除外的別人交往時,必是用另一套比較平等的交往規則。但為什么自己身邊同樣的一個妙齡女孩,在她眼里就得不到絲毫尊重。難道就因為這女孩窮嗎?就因為她是自己的保姆?但她也同樣是一個人。在魏所受的后天教育中,看來缺少一種對他人的基本同情心和尊重所有人的基本權利的教育。
總之,社會要警惕一種隱蔽的日常權力的肆虐,這種肆虐可能只是悄悄地發生在家庭之內、發生在窗內檐下。而富人更要特別警惕自己無論是張揚還是隱蔽的驕橫。優裕人家還要十分注意自己的子女,警惕不讓自己的孩子有一種對他人的、并非自己掙來亦非自己應得的優越感。海外有見識的巨富常特別要求自己的孩子自幼關心下層,善待弱者、為社會服務,做各種義工。可以這么說,如果讓兩個生活在一起的孩子處在兩重天,一個對另一個擁有絕對的權力,那最后的結果往往就是:傷害了一個,也毀掉了另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