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工作坊是由東珍人權教育與實踐中心和亞洲法律資源中心合作開辦的,旨在促進國際間經濟、社會、文化權利的交流。7月份工作 坊是本年度系列第三期,本期目標是透過個案,探討在國內保障人權現有的渠道及障礙,并突顯機制缺失為問題核心;介紹人權申訴機制、程序與人權保障的關系, 反思國內機制的得與失;探討公民社會的在目前語境中的角色及未來發展所需條件。
本期工作坊持續3天時間,由于時間安排等原因,在行動僅參加了7月31日工作坊活動。
活動邀請到了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社會政策研究所執行所長、中國艾滋病防治協會法律政策工作委員會主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社會學研究所所長李楯教授,李楯 教授就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違法生產血制品致使人感染艾滋病等傳染性疾病事件做了個案分析。李楯教授認為生命權大于一切,從人權保障的角度出發,應該采取擱 置責任,救人為先的策略。作為獨立于政府和企業之外的第三方,李教授在此次事故處置過程中起到了相當關鍵的作用,他的斡旋調停獲得了企業和政府的雙重信 任。李教授的分享讓在座的所有人、所有NGO從業者看到了作為一個獨立于政府和企業之外的第三方該如何發揮自身作用,如何恰當的運用工作技巧和方法。
李楯老師分享之后,來自在行動國際文化中心的馬陽主任和北京匯天羽信息咨詢中心的吳潤玲主任分別結合自身機構狀況講解了工作中遇到的典型個案,以及在處理 這些個案過程中運用的工作技巧和方法?,F場就兩人的分享做了深入提問,對于在行動提問主要有“機構怎樣管理為數眾多的志愿者?”“機構解決成功解決勞動糾 紛的概率是多少,為什么解決問題的概率能達到95%?”“當有人投訴時,通常做法是什么?”等等一系列問題。馬陽主任對這些問題一一做了回答。
下午,與會人員以小組討論的形式探討了在前兩天工作坊所講授的人權概念、條約框架下,各個機構和組織有哪些需求。討論開始前,每個人發放了前一天參會人員 運用SWOT方法討論出的NGO組織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各種機遇挑戰,分析了優勢劣勢等等,在此基礎上各個小組成員對本機構進行定位和分析,最后每個人對討 論結果進行報告。
主持人陳述總結后,宣布了今年的香港參觀學習計劃,鼓勵大家踴躍報名,工作坊活動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