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GO工作人員的工資水平應當如何
2012-08-30
繼續一系列有關NGO內部管理、運作的日志,這是系列日志的結尾篇,拖了較長時間,才完成近期自己承諾自己在NGOCN社區上的工作。
之后如有時間再探討新話題。再,如有時間,再整理之前的討論,使之更有系統些。呵呵。
關于工資問題,是NGO、公益圈子常提起的問題,而且頻率有點兒高。這篇日志,嘗試探討、厘清一些問題,希望有助于弄清楚我們是想解決什么的問題,是抱著什么的價值理念和社會分析。
一些現象:
1、低工資有沒有被當作一種公益營銷﹖
一些機構負責人很喜歡介紹工作人員的低工資狀態,一則是顯示機構的資源匱乏,二來顯示工作人員的熱情。這可能是真實而又令人動容及敬佩的情況。
但如果當你發現那個機構分店開完一家又一家,財務狀況又不算太差,他可能就是利用低工資進行籌募資源的營銷。更甚者,不知道為什么機構的財務運作很神秘,那么你有權往想得最差的方向去提出質問。
2、是志愿者/實習生還是工作人員﹖
有兩三名志同道合者,共同創立機構,由于暫時找不到資源,因此他們都以志愿者身份擔任全職工作,但由于只有少量支持者捐贈的款項,所以只能領取少量津貼。
又有一名醫生,報名參加了全職的志愿者,到疫區服務。
有一名學生,對公益工作很有興趣,但缺乏經驗,于是在畢業后參加了一個為期一年實習計劃,期間參加了一系列的培訓及學習,并在工作人員的指導下,嘗試開展一些小型活動。由于實習期間積極投入,成長快速,實習期結束后,申請多個職位,都獲得了面試機會,成了“搶手貨”,于是找了一份正式的NGO工作。
有一名畢業生,很想進入公益機構工作,找不到相關的工作,便進了一個機構擔任志愿者,而任期是一年。任期內,其負責的工作與正式員工無異。進入后,發現機構有多名畢業生同樣當這樣的志愿者,他們領取的志愿者津貼只有正式員工工資的三分之一以下,但大家都抱著希望日后有機會轉為正式工作人員。
前三者說是志愿者,大家會覺得比較容易接受。后者是志愿者還是編外工作人員,就沒有那么容易確定了,但有編外工作人員的嫌疑,可作進一步的了解再去判斷。不過,無可否認,NGO確實存在想聘工作人員,卻又只給志愿者的名份的情況。
3、是工資問題還是社會問題﹖
公益領域,既存在拿著略高于最低工資標準的苦行青年,也有畢業三、五年,工資已有當地城鎮職工平均工資(是那個不知如何被統計出來的比較高的平均工資)兩至三倍以上的青年。既說明了草根NGO缺資源,也說明NGO缺有經驗的人才。
不過,我想探討的是,即使是后者的工資,要應對住房、子女教育問題,也有困難。那么這時候是要求加工資﹖還是希望這些社會問題能被解決﹖從個人角度,最好兩者均可。但從合理性而言,加工資的理據是什么﹖
4、工資增長制度應當如何﹖
有時會遇到這樣的情況,機構制訂了完整的工資架構表,工資增長由兩個部份組成,一是增薪點,只要表現合乎要求或良好,就可以獲得增薪點,二是,按照CPI(通貨膨脹)增薪,由于CPI反映物價,所以各人均可獲得CPI的增薪率??墒?,有朋友就會反映,現在剛出來工作,無論哪個崗位,起薪點都會較低,NGO不一定特別低,但問題是由于每年的增薪的速度較低,以增薪點加上CPI,低于城鎮職工平均工資的增長率,雖然這個官方數據有水份而偏高(而CPI則比現實情況偏低),但由于剛畢業的人,前數年通常處于工資較高的增長期。
另一種相關例子是,一名從業者,在一個領域工作五年,有相當的經驗,跳槽至某機構,獲得該職級的第8個薪點(共有12點),另一名一直在該機構工作了五年且條件相若的員工,則只是薪酬表的第6點,工資反而低了。跳槽加工資,可能是不同機構之間的資源有差異,而這個例子,則反映機構內部的工資激勵機制不合理。
5、這樣的獎金安排會帶來什么問題﹖
多年前曾經聽說過一個NGO在與員工的合同中注明,如果員工可以成功申請項目資助,將獲得某一比例的提成。由于項目資助一般是實報實銷,所以我一直很好奇,提成的款項是透過造假賬獲得,還是來自于一些非指定用途的個人捐款,而當捐款者知道其捐款被作為提成了,會作如何感想。至今真相未明。
還有另一外的例子是,某機構的員工收入分為兩部份,一是基本工資,一為按工作表現而發的獎金,獎金占總收入的比例高達一半,員工月入非常波動,有時只有全額收入的一半左右。這個機構在剛成立的五、六年,幾乎每兩、三年,下屬員工就會換一遍(因員工流失掉)。
對于員工給予收入上一定的激勵是可以接受的,但不合理的激勵標準,以及過度波動的收入,將使員工的表現趨向產生扭曲,與公益工作或想達致的目標理念相違背(不過,也確有個別NGO并不在乎這些),也可能造成團隊內部的分化。幸好,很少NGO會采用以上兩個例子的方式來訂立員工的工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