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紅旗下,長在新中國,我們是幸福的,也是幸運的,國家對人身利益的保障越來越全面,越來越深入,但是虐貓事件卻給了我們另外一種思考,對于動物的保障是不是也一樣完善,是不是也一樣全面!
近段時間,一女子用高跟鞋虐殺小貓的照片在網上廣泛流傳,引起了社會各界的極大關注和強烈譴責,但是我們在聲討施虐者的同時,為何不捫心自問,我們又為保護這些弱勢的小動物做過些什么?施虐者固然可惡,但正是由于我國法律規定的不完善性,忽略了這些小動物,才給了那些施虐者可乘之機。聲討施虐者應該,如何完善動物保護法更應該!
動物園黑熊被潑硫酸,30多只小貓的眼睛被殘忍刺破,更有商販一次將100只貓狗下鍋,五小時后生成“假羊肉”出售。。。。。。虐待非野生動物的殘忍行徑彼彼皆是,這些案例引起了全國政協委員的高度關注,全國政協委員杜毅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議立法嚴懲虐殺動物者。“非野生動物也需要法律保護。”杜毅說,面對戳貓眼之類的殘忍行為,除了輿論對施虐者進行道義譴責,法律對他們無計可施。對于大多數平凡的貓貓狗狗,現行的《野生動物保護法》更非它們的庇護傘。“我國也應該盡快立法禁止虐殺動物。”杜毅在提案中特別指出,要嚴厲打擊偷竊寵物、殺戮流浪貓狗集中營利的行為。衛生防疫部門應強化管理,被查商販應負舉證義務,否則就按“不當得利”論處。而對于盜竊他人貓狗等動物,特別是大量收購、銷贓動物,集中加工販運的,應按“盜竊罪”論處
同時,對于施虐者,全國政協委員、復旦大學社會發展研究中心主任謝遐齡表示,虐待動物是一種殘忍的行為,社會應予以譴責,但立法是一個復雜的過程,它要建立在科學研究的基礎上,立法前必須搞清楚施虐者的心理狀況。謝遐齡表示,在社會學上,人的心理傾向存在差異,某些人虐待動物是與生俱來的心理傾向,如果不讓其發泄,他們很可能會變本加厲的發泄到其他地方,本著社會和諧和尊重人性的角度,應當讓每個人“合理釋放”情緒。
“當然這并不是贊成人們去虐待動物,”謝遐齡認為必須分清兩種情況:一是虐待者是否把情緒發泄到動物身上就不再發泄到人身上了,二是對動物發泄后是否會變本加厲地向人發泄。如果是前者,應該引導其把注意力轉移到有益的事物上來,釋放情緒;如果是后者,那么立法就顯得很有必要
日前,據有關調查表明,很多施虐者是青少年,他們施虐的理由也很簡單,有的是仿效電影、電視中出現的虐殺動物畫面,有的則是為了發泄。。。。。。因此,我國應該加強青少年的愛心教育,在中小學生中樹立起“動物是人類的朋友,保護動物就是保護人類利益”的觀念。同時,電影、電視中也應該盡可能少出現虐殺動物的畫面,以免青少年盲目仿效
對‘虐貓’事件的關注反映了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一個和諧的社會不應該出現這樣的問題,一個文明的社會同樣也不應該出現這樣的問題,一個有著優良文化傳統的社會更不應該出現這樣的問題!
動物是人類最好的朋友,請善待“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