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價醫院”應對的是百姓看病貴的現實,從它出現起就褒貶不一,其境遇也不相同,“大受歡迎”與“門可羅雀”并立。其實百姓關心的是:政府應該為公眾提供什么樣的醫療服務?
平價是相對議價而言的,前者歸政府監管,后者由市場調節。顯然,平價服務是政府責任。若有民營醫院打“平價”牌,不過是商家“讓利”,實質還要贏利,與公益服務不是一回事。
現有公立醫院是政府投資興建的,花了納稅人的錢,理應提供公益服務。公立之外另起爐灶搞平價,只能說明原來的公立醫院“失位”,政府監管不力。況且,再建“平價醫院”畢竟數量有限,承擔不了為大眾服務的重任。
既然提供平價服務是政府的責任,公立醫院又是服務載體,那么,再建平價醫院就值得質疑。某副省長說它“形式主義”或許言重了,但實事求是看民意,至少說明它不大符合實際。
現實可行的辦法是,讓公立醫院“歸位”,讓醫保制度覆蓋全社會。如果說政府對現有公立醫院不堪重負,需要引進市場機制,那就應該剝離清楚,至少保留一塊提供公益服務(平價門診、病房),而且保證合理布局,方便百姓;公立醫院不提供公益服務的應該摘牌,徹底推向市場,把國家投資收回來,重新用于公益。比建醫院更重要的是加快并擴大醫療社會保障,醫院只是服務載體,而為多數百姓提供公益服務是政府的責任
【來源:工人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