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身邊也許會有這們的例子,大學生為了保研而去支教,畢業生為了公務員考試加分而參加扶貧項目。很多人都會認為他們并不是為了服務他人而參加志愿服務工作,而是為了某種利益或動機去參與的。
專家認為,我們理解志愿服務工作應該從它的的功效和對參與這個人的價值來思考。志愿服務的意義就在于以民間的力量對政府的社會職能作有力的補充。無論志愿者參與進來的動機是怎樣的,只要參與進來就能夠體現自身在志愿服務過程中的價值。
調查表明,志愿者的個人動機對團隊行為影響不大,反而志愿組織的氛圍對個人動機的改變影響很大。無論志愿者參與的動機是什么,在參與志愿服務的過程中都會或多或少地受到真正的志愿精神的影響。無論我們是為了奉獻愛心還是為了自我實現、獲得機制內獎勵,只要我們參與了志愿服務,就可以挺起胸膛對別人說——我是一名志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