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慈善成為一種生活 探索建立新型社會救助機制
2006-03-24
募捐箱遭冷遇,不只是成都等幾個城市的現狀。本報報道引來各方關注,有關人士進行了積極的思考和建議。
觀點一:慈善是第三次分配
據省民間組織管理局透露,目前全省共有各類可以進行募捐活動的機構幾十個,僅基金會就有40多家,全年募集到的善款不超過5000萬元,雖然這在西部居于領先地位。
省社科院社會學所所長郭虹說,慈善是評判一個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標準,被公認為是社會的第三次分配,有助于彌補第一次生產分配和第二次稅賦分配的缺陷與不足。她認為,第三次分配不是政府行為,而是社會有愛心、有財力的人來幫助需要幫助的人,是一種社會互助分配形式。
民建四川省委進行此項課題研究時也指出,讓這個社會充滿“和諧”,僅靠政府力量遠遠不夠,選擇第三次分配是必然趨勢。
觀點二:讓更多民間力量加入
民建四川省委提出,應允許慈善機構擴大覆蓋面,鼓勵更多的富人建立起自己的專項慈善基金會。同時,各地正在探索的“陽光超市”、“愛心超市”、“慈善超市”等,也可成為一種發展慈善事業的思路。
根據本報與聯合調查中只有66.67%的人偶爾向募捐箱捐款的現實,省政協委員李文學認為,中華民族雖有“樂善好施”的傳統美德,但長期以來沒有形成良性運轉的慈善機制。他指出,中國經濟的發展孕育了富豪,貧富差距逐漸拉大的現實又產生了對慈善家的
需求,發展社會福利社團和慈善團體,發動國內外的社會捐贈建立救助基金,作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補充,是建立完整的新型社會救助機制的重要方面,應讓更多民間力量加入進來。
觀點三:“透明的玻璃口袋”
81.48%的被調查者表示,不捐款是因為怕捐款被挪作他用。郭虹認為這是影響國人施善的主要顧慮,她說,“透明的玻璃口袋”是慈善事業發展的根本所在,也是取信于民的重要保證。
李文學主張,不能讓慈善基金流入個人腰包、不能讓慈善活動變成謀利工具,這就需要法律的保障。因此,應及時制定相關法律,保護慈善者對自己所捐善款的知情權和對自己所捐善款的干預權,以適應民間慈善活動發展。
觀點四:制定激勵機制
讓“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的思想體現在看得見的行動之中。民建四川省委提出,要加強與富人的溝通,讓慈善成為一種生活方式。調查顯示,75%的捐款人年齡都在30—50歲之間。專家認為,中年人在對待捐款問題上,普遍比較大方,原因主要是他們的經濟基礎較好,而且比年輕人更相信愛能改變一個人。
郭虹認為,慈善是個人選擇,是愛心表達。如果有人覺得慈善要獲得回報,那是一種投資,不是慈善。
李文學呼吁制定《民間慈善機構管理辦法》,他認為,如今我國的慈善事業無論在規模和數量上均還處在幼年期,應根據我國實際,盡快探索建立一個較為完整的新型社會救助機制。同時,應參照先進國家的慣例,對慈善公益捐贈減免稅收。凡是向慈善機構捐贈的企業和個人,其捐贈款額(或實物折合)可以在應納稅所得額中予以全額扣除。
來源:四川日報 記者:張紅霞 李秋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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