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經濟參考報》消息:馬凱談及:公務員整體收入偏低,將有望加薪.當前有種觀點,將公務員加薪和提高企業職工的工資對立起來,但事實上我國公務員不論與國內各行業相比還是與海外公務員相比,收入都是偏低的?!?
“公務員該不該加薪”——這是個偽問題,經濟社會的加減法自然會反饋到任何行業的薪酬上來。亞當?斯密在《國富論》里說:我們的晚餐并非來自屠宰商、釀酒師和面包師的恩惠,而是來自他們對自身利益的關切。我們對“公務員加薪”之所以如此敏感,是因為這“薪”來自納稅人貢獻的財政蛋糕,面對加薪隊伍的龐大基數,僧多粥少還要平均分配,前幾次的加薪游戲已經證明:大鍋飯的加薪既沒有解決“窮”公務員的腰包問題,也沒能起到理想中的激勵作用,到是財政體系累得氣喘噓噓。
那么,公務員的工資真的“偏低”到不加薪不成活嗎?比照一下“職業吸引力原則”,這幾年報考公務員之火暴可為左證,百里挑一的競爭法則里起支撐的不會是道德規則吧——如果真的“偏低”,這個參照系也只能選擇“行業暴利”了。我們仍然要算一筆良心帳:首先,各級財政支付公務員工資的預算執行數是明賬,這份帳單是公務員是哭窮的尚方寶劍——但是請別忘了:預算外收入帳單呢(包括各級政府內部發放的崗位責任獎、各種節費、部門私房錢、福利贊助金等)?公務員的福利與社會保障帳單呢?我們不說農民工,單單再比較一下眼下產業工人的工資福利,結論自然水落石出了。
我們再來看看“加薪”的幾個悖論的理由:一是主流的“拉動消費”的說法,如果增加薪幅度過大,根本就是財政不能承受之重,而之前三五十或者一兩百的增加數額,對改善公務員的生活狀況連錦上添花的資格都夠不上,如若不信,你可以折算一下一百元能兌現多少平方的現房;二是開始邊緣起來的“養廉”或激勵的說法,對于大多數公務員而言,加的薪決不是解決問題的最佳途徑,人在吃第五個面包和吃第一個面包時的感覺是不同的,這是經濟學里關于邊際效用遞減原理的通俗解釋,連續加薪帶來幸福感和滿足感正越來越弱;三是平均主義的加法偏離了收入分配的公平原則和績效原則,魏徵《群書治要?中鑒》中說:“賞不勸謂之止善,罰不懲謂之縱惡?!奔有街叭绻麤]有一套公平合理的游戲規則并履行程序正義的聽政環節,那么,這種加比不加更容易滋生流弊。
關于與國際接軌的說法,我以為是不需要辯解的,只需要測算一下我們是多少人口供養一個公務員就清楚了,或者再直接點:換算成多少農民養活一個公務員也就明白了。那些真正偏低了的、背離了勞動力價值的工資是應該加了,請給每一個完美的“加薪”標注一個更合情合理的理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