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鄉村殘疾教師陸永康,36年來一直跪在講臺上傳道授業;一直跪著前行、走村串寨做家訪。36個漫長的春秋,當地許多鄉親和領導都被陸永康的精神和事跡所感動,但是“感動”之后,走著的人還是照樣走,坐車的人還是照樣坐,沒有人去想能不能幫助
但是,陸永康在別人的“感動”中跪著教了36年書之后,終于遇到了一個在感情和行為上不僅僅停留在“感動”上的人,他就是中共黔南州委書記林明達。他聽了陸永康的事跡之后,不是像其他人那樣只感慨、贊頌一番,很快便若無其事,仍
林明達書記的可貴就在于他看到人民群眾在艱苦的條件下無私奉獻的表現后,不僅能為人民群眾的優秀品質所感動,而且能及時地把自己的“感動”變為“行動”,實實在在地解決人民群眾面臨的困苦,盡力改善人民群眾的工作、生活狀況。我們現時有些領導的差距往往就在只有“感動”而缺少“行動”。有個領導看到北方山村的一位教師冬天披著棉被備課,便真誠地說:“你們的獻身精神確實讓我感動。”有位領導去探望烈士家屬看到他們拮據的生活時,感慨地說:“你們再艱苦也不給政府添麻煩的精神真讓我感動。”有的自謀職業者,靠微薄的力量支撐一個小店,有關領導說:“你的創業精神很感人!”有的舉報者受到打擊報復,最后連工作都丟了,接待其來訪的人也會鼓勵說:“希望你一定要堅持住!”每每聽聞此種情況,看到此種報道,不禁要問:我們的一些領導在“感動”之余,怎么就不能伸一下援手,給人家一點實實在在的幫助呢?你再怎么“感動”,不是也解決不了人家的實際困難嗎?
對在艱苦條件下工作、奮斗的人民群眾的感人事跡、優秀品質、獻身精神,僅有感動、贊頌是不夠的,感動只是因受其影響而產生的同情,是一種情感上的反應,是一種精神層面的東西,它對解決人民群眾的具體困難、改善工作生活條件并沒有直接的作用,而人民群眾寄望于我們的是看得見的利益、感受得到的助力。因此,對于有權力、有條件為這些群眾解決困難的一些領導而言,“感動”之后要有一些具體的行動,要采取一些具體的措施,盡可能多給予一些實實在在的支持和幫助,努力把單純的以“感動”親民、為民、利民變為以實際行動親民、為民、利民。“感動”之后要有的另一種“行動”,就是要注重把那些讓人“感動”的精神真正學到手
【轉自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