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劉鶴20日表示,從中國的實際情況來看,大量農村富余勞動力進入城市中,如果馬上取消全部的戶籍制度,可能在管理上會造成一定的難度,因此戶籍制度改革應是一個漸進的過程。他建議,在人口比較集中的大城市可嘗試推行綠卡制度。
比如進城務工人員如果在一個城市的工作時間超過一年或超過一年半,并且有正式職業,就可以逐步獲得在這個城市的居住資格。(新華網消息)
積極為國建言,是作為一名公民的責任,也是國家興盛的重要智慧來源。上述建議的初衷無疑是為了國家能夠更好地發展,更好地進行城市管理,但是,從設置綠卡的理念上講,仍然存有城鄉公民不平等的歧視心態。
無論綠卡是一種什么性質的卡,它的設置本身就代表了對不同人群的人為區分。只要在戶籍上設定不同的標識,就意味著附于其上的政治與社會權利是有差別的,是不均等的。讓外來人口逐步取得綠卡的行為本身,體現了城市的傲慢和城市人的優越。因為它的前提是,無論你多么優秀,都不如出在此地的公民更具優勢。這樣的地域優先原則如果體現在中國公民和外國公民在華權益上,在全球尚未大同的今天,有其合理合法之處。但如果出現在只有城鄉之別、城市之別的地域差異,卻同是中國公民的國人身上,顯然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將暫住證換成綠卡,充其量只不過是管理形式有差異,區別管理的思維模式沒有任何改變。所以,大城市推行綠卡是不合適的。即使從他山之石來看,西方國家近兩百年的發展歷史表明,不給公民的遷徙自由制造障礙,讓公民在國家的任何地方都能享受到平等的各項權利,一樣能夠建立和維持良好的城市以及整個社會的公共秩序。
此外,從可能的實踐上講,對應該發給城市綠卡人群的甄別、對綠卡的收費標準、對申請人員的批復、對持有綠卡人員的管理等事項,都將產生新的權力尋租空間,這一點在繼續實施的暫住證政策上可以得到基本推定。因此,實行綠卡的管理制度只會重復暫住證存在的弊端,操作模式上不會有所進步。
今年兩會期間,國家統計局公布的去年我國流動人口已近1.5億。這個龐大的數字說明了進行戶籍改革的緊迫性和時代要求。現存的二元戶籍制度,是計劃經濟和城市中心主義造成的歷史產物。進行改革的出發點和根本目的,應該是取消人為制造的不平等,而決不能再制造出新的不平等。任何一項新政策的實施,都要事先考慮到可能的負面影響,以免為發展制造障礙或留下歷史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