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權法被列入明年的立法計劃,看起來并不是圍繞它的種種爭論的結束,而是新一輪爭論的開始。日前,物權法起草專家組組長、原中國政法大學校長江平教授再次出面力挺物權法,他提出的一個新的重要理由是:“因為這部法律既保護富人的財產,也保護窮人的財產,也鼓勵窮人成為富人”(3月20日《第一財經日報》)。
窮人希望變成富人,其實是無須鼓勵的,因為現在早就過了“越窮越光榮”的年代,誰不愿意成為富人呢?前段時間有機構發表調查結論指出:發財和成為明星,是中國人排在首位的兩大夢想。可見如果單單是從“鼓勵窮人成為富人”的角度來說,沒有必要勞師興眾,專門立一部法律。
我理解江平教授談話的意思是:如果富人的財產能夠受到保護,則窮人看了之后心里也就踏實了——富起來以后,有物權法罩著,就不必擔心財富被侵犯,就可以安心享用自己的財富了。于是也就放心大膽地步富人的后塵,在致富路上撒開兩腿,狂奔而去。
但在我看來,這種鼓勵,恰恰潛藏著某種危險的因素在里面。江平教授提出這樣一個理由出來,意味著他并沒有把握住前一段時間爭論的真正焦點。
那么,前一段時間爭論的焦點究竟是什么呢?雖然各方面的聲音很嘈雜,但有一個脈絡一直是很清晰的,那就是許多底層民眾擔心,一些人通過非法手段獲得的財富會因為物權法的出臺而被合法化。而他們之所以會產生這樣的擔心,又因為物權法具有這樣一種性格:只要你在實際上占有這些財富,別人又無法提出相反的證據,則物權法就會“一視同仁”地對此提供保護。
現在我們看危險在什么地方:如果真的產生了這樣一個后果,那么物權法在客觀上鼓勵的將是“分配性努力”而不是“生產性努力”。這兩個名詞是由著名制度學派的經濟學家諾斯提出來的。他認為,如果人們覺得“蛋糕”的分配不公平,那么他們就不會愿意通過“生產性努力”去做大蛋糕,而是會把主要精力轉向通過“分配性努力”來分享蛋糕。
請想想看,如果底層民眾發現那些通過“改制”、“拆遷”甚至受賄等方式獲得的財富,由于物權法的出臺而變得“不可侵犯”,他們還會愿意通過辛辛苦苦的勞作、老老實實的經營來致富嗎?如果他們也打算如法炮制,即不管用什么手段先把財富劃拉到手中,然后再靜候物權法的保護,那我們的社會會變成一種什么樣的狀態呢?
我想,江平教授在談到物權法可以產生“鼓勵窮人成為富人”的良好效果時,他心里想的一定是窮人會通過“生產性努力”來變成富人,但如果最后產生的結果是窮人都打算通過“分配性努力”來變成富人的話,他一定會為之大跌眼鏡,懊悔不已吧?
在前一段時間的爭論中,力挺物權法的一方似乎有意無意地回避了這個焦點的問題,這使得爭論始終無法真正塵埃落定。作為物權法起草專家組組長,國內頂尖的民法學家,我認為江平教授有義務向公眾澄清這些疑慮。只有澄清了這些疑慮,物權法才能夠獲得包括底層民眾在內的社會公眾的支持。否則的即便是闖關成功,強行通過了,也可能會產生和起草者的初衷大相徑庭的社會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