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國務院研究室負責人在就剛剛全文發布的《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答記者問時表示:“《若干意見》采用‘農民工’稱謂,是經過反復研討斟酌、聽取多方面意見后確定的”,“農民工是中國工業化、城市化過程中的特殊群體”,“這一稱謂已經約定俗成,比較準確……。”
提到“農民工”三個字,我們最容易聯想到的是什么呢?大約都是由諸如“微薄的工資”、“艱難的討薪”、“苦累的工作”以及“春運中最擁擠的人群”之類“關鍵詞”連綴起來的圖景吧。這表明,在時下的生活現實中,“農民工”所以是一個特殊群體,特殊就特殊在這三個字往往負載著一種最底層草根生存的沉重,有形無形中成為弱者的標簽。
為何“農民工”就總會與“微薄”、“艱難”、“苦累”這些貧弱形象相伴相隨?說到底,正如人們早已指出的,無非是權利貧困使然——無論勞動就業、社會福利,還是醫療保障、文化教育等等各種經濟、政治、文化權利方面,一遇“農民”二字,很大程度上就意味戶籍壁壘下的涇渭分明的權利鴻溝和霄壤懸殊的國民待遇落差,與城市人相比,他們同工不能同酬、同病不能同醫、甚至同命不能同賠……
而令人欣喜的是,此次出臺的《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最大亮點正在于,確立了以“公平對待、一視同仁”為最重要核心的“做好農民工工作的基本原則”,并認為“維護農民工權益是需要解決的突出問題,解決農民工問題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戰略任務”。為此,《若干意見》從“農民工工資、就業、技能培訓、勞動保護、社會保障、公共管理和服務、戶籍管理制度改革、土地承包權益”等各個方面,對做好農民工工作的各項政策措施做了全面細致的部署。
雖然,正如《若干意見》中指出的,要使這些政策措施真正得到落實,還需要“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抓緊制定和完善配套措施及具體辦法,積極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新問題”,而且,受制于長期以來形成的城鄉二元分割的社會結構,農民工問題的根本解決,也很難指望一蹴而就;但是,隨著農民工問題被作為國家發展的戰略任務提出,尤其“公平對待、一視同仁”成為國家解決這一問題的核心原則,我們有理由也愿意相信,“農民工”這一稱謂所代表的卑弱、貧困意寓的徹底消除,乃至“農民工”三個字的消泯,將不會再遙遙無期、可望而不可及
【來源:人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