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宣布,在短時間內,將清退目前仍然存在的44.8萬中小學代課教師。
代課教師是指沒有事業編制的臨時教師。他們沒有任何“名分”,卻在特定歷史階段發揮著積極作用。特別是在西部地區和偏遠農村,代課教師為維系義務教育承擔著歷史責任。據報道,西部地區代課教師約占教師總數的20%。
代課教師是教育資源投入不足狀況下的一種不得已的選擇。總體而言,代課教師一般沒有接受過系統培訓,教學水平不高,長期任教不利于教學質量和國民素質的提高。從這個角度看,代課教師退出歷史舞臺,是我國在2010年之前實行全面義務教育的題中應有之義。
問題是:如此多的教師離開崗位,誰來填補這些空缺?那些嗷嗷等待知識哺育的山村孩子由誰來給予“食糧”?代課教師長期存在本身就表明了一定的合理性,比如在西部某地,如果所有教師都吃財政飯,將占去財政收入的80%以上,成為當地財政無法承受之負。考慮到一個在編教師的待遇可以養七八個代課教師,代課教師也就成為了一種現實的選擇。應該看到,代課教師一般分布在高寒地區、山區和貧困地區,是正式教師不愿去的地方,代課教師離去后的銜接將因此更為困難。
要讓代課教師短時期內退出歷史舞臺,就必須消除其存在的基礎。為此,有關部門必須加大教育投入,特別是對一些貧困地區,要加大投入傾斜力度,讓這些地區有能力根據需要擴大農村教師編制,盡可能實現公辦教育由公職教師任教,讓義務教育全面回歸“義務”。同時,積極引導和鼓勵城鎮教師到農村任教,在這方面不妨參照國家鼓勵大學生到西部就業的作法,給予那些到艱苦地區任教的人員以補貼,或者將來在發展方面給予優先考慮等,激勵優秀教師“下沉”到農村,讓他們的勞動得到應有的回報。如此,才能實現教育的均衡發展。
讓代課教師順利退出歷史舞臺,還必須考慮到清退后的安置工作。清退工作應盡量避免“一刀切”,不少代課教師有豐富的教學經驗,也有較高的教學水平,缺少的只是執教的資質,地方不妨加強培訓工作,依法實施教師資格制度,推行農村教師聘任制,以保證教育質量,讓代課教師執教“合法化”。這對于在代課教師退出的過程中維持教學穩定尤為重要。
妥善安置代課教師,更要善待那些“下崗”的代課教師。代課教師在待遇上缺乏明確的合同條款保護,往往僅僅依據有關部門一句承諾就開始工作,但代課教師有事實上的合同關系,他們為教育付出艱辛的勞動,作出了有目共睹的貢獻,在情理和道義上都應獲得社會的尊重和回報。
總之,清退代課教師不是清退違法經營,不能一“清”了之。清退代課教師是為了規范教學和提高教學質量,這一過程的有序過渡很重要
【來源:人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