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房地產市場如何變化,總會有一部分困難群眾買不起房。解決困難群體住房問題,政府理所應當唱主角。
歷史地看,計劃經濟體制下,政府包攬了城鎮住房從建設、分配到管理的全部責任。住房體制改革進程中,也始終堅持國家、單位、個人三者合理負擔的原則。政府在住房供應中仍然起著主導作用。
但隨著住房市場化進程的加快,特別是停止住房實物分配、明確普通商品住房在住房供應體系中的主體地位后,部分地方政府片面強調市場的作用,片面強調住宅與房地產業發展對當地經濟發展、財政收入的作用,忽略了住房問題的社會性一面,存在著住房供應是市場的問題、政府不再需要承擔責任或是責任不重要了等思想傾向。
建設部最新通報的全國廉租住房制度建設和實施情況顯示,尚有70個城市沒有建立廉租房,就是一個頗能說明問題的實例。
應當看到,政府在住房供應問題上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只是相對于計劃經濟體制,承擔責任的方式和側重點發生了根本變化。
作為主角,政府不僅要唱,也應當會唱。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城鎮居民收入水平的差異越來越大,住房需求也呈現多樣化趨勢。因此,在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的同時,各級政府在住房供應體系建設上應更加兼顧公平,注意優化政策資源配置,區別對待,滿足不同人群的合理住房需求。
特別是對低收入群體,要細分層次,加大政府保障力度,通過保障性住房供給或資金補貼等形式解決其住房問題。
今年兩會期間,溫家寶總理在總理記者招待會上曾說:我最覺得痛心的問題是在這三年的工作中,還沒能夠把人民最關心的醫療、上學、住房、安全等問題解決得更好。
解決困難群體住房問題是我們在加快住房體制改革中遇到的難題,對此必須迎難而上、知難而進,但絕不能熟視無睹、漠然處之
【轉自: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