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是政府和人民追求的目標,但是最近有一種理論出現,該理論認為:文明城市就代表著無攤城市!我個人認為, “文明城市”雖然涵蓋的內容非常多,但有一點是確定無疑的,文明城市都應該以人為本,體現人性化關懷,人與人和諧相處,充滿溫馨與溫情,最終達到全方位的服務于人。
擺攤,現今社會上很常見的一種經營方式,雖然某些不法商販給人們帶來了各種各樣的麻煩,但擺攤真的沒有存在的必要嗎?“小攤”之所以存在,是由于市民離不了這樣的需求,而更主要的是城市當中確實有不少以小攤謀生的人,他們只能依靠小攤解決生存的困境。那些通過擺攤設點做些小本經營、小本生意的下崗工人、城市平民,掙得微薄收入,自立于城市,只要經營合法、正當,就該有他們存在的理由。擺攤不僅是一種市場行為,更是一種市場需求,同時它即增加就業,又消除貧困;既繁榮市場又方便群眾,何樂而不為之呢?多給城市擺攤者一個相對自由的空間,也許某天你會發現,擺攤已經成為點綴城市美麗的特殊風景線
當然,城市占道擺攤經營肯定是不允許的,市政府有關這方面的條例和規定也不少,占道擺攤經營,即影響市容市貌,也帶來交通隱患,對于這種擺攤要堅決取締
一方面要嚴格執法,一方面要以人為本,這就要求我們把執法和安置結合起來,千萬不要顧此失彼,真真正正的讓我們的城市“文明”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