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天時間,北京海淀黃莊中建二局新中關工地的11名民工在吃飯時,連續3頓都發現,飯菜中有別人吃剩的雞骨、魚刺、雞蛋等東西。記者實地采訪時,工地的包工頭承認,米飯里的剩菜的確是他們吃剩下的,并稱,摻剩東西本是“好心”, 這也是為民工好。“有些人就很喜歡吃,不想吃的人當然也可以不吃。”據海淀區衛生局衛生監督部門的工作人員介紹,由于我國食品衛生法里只明確規定不可以提供變質食品,沒有規定不可以吃剩飯。所以,給民工吃的剩飯只要沒變質就不能算違法,他們也就沒有相應的執法權。“這只是個道德問題。”該工作人員表示。(4月13日《華夏時報》)。
民工吃剩飯的新聞讓我想起來了一首題為《打工者的名字》的詩:本名民工\小名打工仔/妹\別名進城務工者\曾用名盲流\尊稱城市建設者\昵稱農民兄弟\俗稱鄉巴佬\綽號游民……近年來,民工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的事件時有發生,歧視排斥、超時加班、工傷事故、克扣拖欠工資等現象較為嚴重,民工進城后的醫療、失業、養老等社會保障以及子女就學等問題還一時難以解決。斷斷沒想到的是,現在竟爆出了“民工吃包工頭剩飯”的“天方夜譚”!很多人會從剩飯符不符合《食品衛生法》的標準等等角度來抨擊這些包工頭的喪盡良知,我倒是只想問那些包工頭一個最簡單的問題:你會不會吃民工的剩飯剩菜?恐怕,你連吃自己的剩飯剩菜都要皺著眉頭啊!那你又如何忍心把你的剩飯剩菜給民工吃呢?更令人氣憤的是,本月初,根據建設部要求,北京市提出進一步改善農民工作業及生活條件——農民工要定期體檢,午休時間將適當延長,進一步改善農民工的作業、生活環境及職業健康等條件。沒想到,有人竟是這般“改善“農民工的生活條件的!
誠然,民工的權益保障問題是一個關涉“三農”問題、關涉社會學、經濟學、政治學問題、關涉社會保障等諸多領域的復雜課題。我們也欣喜地看到,在構建和諧社會的進程中,對民工權益保障問題,黨中央、國務院,各級黨委和政府都已高度重視,各地關于保障民工權益的一些傾斜性制度已經陸續出臺,作為法治標志的民工權益保障,已被列為我國法制建設的重中之重。但“人是鐵,飯是鋼“,保障民工權益,我們不妨從民工的每一頓飯等小處著手。
一百多年前德國首相俾斯麥有句名言:老人的保障是社會穩定的基石。那么在今天,民工權益的保障又何嘗不是我們社會穩定的基石呢?!
讓民工們吃好每一頓,我們熱切地期待和盼望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