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個人都有心理陰影,和前男友或者前女友經常走過的街口,受傷的運動場,甚至是小時候被牛奶撒了一身留下的味道,因為這些這些烙下了或傷心、或疼痛、或不快的印記,以至我們都不愿再去面對,但每每不小心碰到,仍讓我們痛苦萬分。
可是不是只有怨恨才能代替愛情,遺忘才昭示痊愈?我想了很久,使勁搖頭……
有一次,在五道口城鐵站口,看見一老外在脖子大動脈處紋了四個字——“愛好生活”。職業習慣,我馬上做了斷句游戲,是“愛/好生活”,還是“愛好/生活”呢?完了嘲笑自己多事,只有不易被認知的才需要強調,所以,它該是“愛好/生活”。
曾經我們說“熱愛生活”,是多么教條,多么勉強的叮囑。“要熱愛生活”,其實我們也許本不熱愛它吧,所以,才會有這樣那樣的怨恨。同理,“熱愛祖國”“熱愛黨”這樣的標語祈使是不是也該修訂一下了?當然,上升到政治層面,教育是不可少的,有了教育也就有了“熱愛”這樣既有形容又有動作的字眼。其實,愛就是愛,多么愛,又豈是一個“熱”字說得出做得到的?
愛好,樸素肺腑的感情,且不容易輕易改變。“愛好生活”,真好,也許對中文諸多組合了然于胸的國人,很少能使用這樣“簡單”的搭配吧。只有動詞,去做就好,什么程度,什么級別,先不界定,也界定不了。
陰影,當我看著光的時候,它就被我甩在了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