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日前召開全國貫徹《關于加強孤兒救助工作的意見》會議。據悉,民政部門將對全國孤兒進行調查統計、并給每人發放一個身份憑證,以此作為各項救助保護措施的依據。而近期的一項重要工作計劃,是新建一批兒童福利機構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中心。
從此前給福利院的孩子“改名字”,到如今一系列制度化的孤兒、流浪兒童救助機制建設,由成人構成的主體社會,表明了這樣的鮮明態度:在純真、可愛的孩子面前,社會最基本的責任,就是保護他們的權益不受侵害,保障他們在走向成人的路上不會誤入歧途,保證他們不因某些“先天性障礙”而陷入難以擺脫的困境,這是一個社會應盡的職責,一個政府首要的義務,一個成人對孩子永不能更改的承諾。
目前,中國有近2000萬不超過14歲的農村留守兒童。在城市中,也有數以百萬計的兒童隨著進城打工的父母一起“流浪”著,至于散落民間的孤兒、流浪兒童,我們目前還無法獲知一個確切的數字。
這么龐大的孩子群體,遭遇了衛生、保健、醫療、幼兒照顧及學前教育等問題,也許還要多出一個如何融入城市社會生活的問題。如果對此我們不及時加以重視,一直被描繪為民族未來的這一代孩子,將可能成為孤獨無助的權益與心理失衡者。
救助一個孤兒、一個流浪兒童,有吃有住當然是基本要求之一,但哪怕管孤兒和流浪兒童吃住一輩子,也不能說是完成了社會對孩子負責的使命。沒有知識、沒有知識所賦予的人格化教育,孩子們就很難成為一個真正意義上的現代人,也無法在未來融入社會的主渠道。
筆者希望,除了為孤兒、流浪兒童以及一切有需要的孩子解決生活之憂,流浪兒童可以感受到他鄉的溫暖———政府要開辦福利學堂、普及人格教育、秉承未成年人救助的開放性和公平性,善待每一個流落此間的孩子;孤兒可以回到夢想的生活場景———溫暖的房間、父母一般的笑容與關切、舒適的大床和厚厚的被褥,讓一度走失的愛與被愛重回他們身邊。這些工作,將指向共同的目標———給予孤兒和流浪兒童起碼的情感關懷與成長氛圍
【來源: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