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邯鄲市某中學作出“學生在校園內禁止使用手機”的規定,凡使用手機被校方發現的,立即予以沒收并當場摔壞,同時給予學生家長以相應補償。(4月17日《燕趙晚報》)
我支持“學生在校園內禁止使用手機”的規定,但我反對學校對手機“當場摔壞”的簡單做法。
手機是個新生的通訊工具,中學生使用手機也成了難以避免的趨勢。因此,學校當然需要“探索更合理的管理新方式”。用“當場摔壞”來禁止學生使用手機的做法,既不合當今文明社會法則,與科學的教育方法相違背,又可能給學生心理帶來很多負面影響。
摔壞幾部手機后雖然能夠起到“震懾”作用,但這絕對是急功近利的教育,同時也是一種不顧后果和不負責任的教育。在學生面前摔壞手機的示范效應將會長期地留在學生的腦海中。表面上看學校摔壞的是手機,但實際上學校摔壞的是法律,是秩序,是社會規則。
接受“摔壞式教育”的學生將來走向社會后,有的可能成為一名城管人員,在他們遇到棘手的難以管理的攤販時,很可能也是仿照他們曾經受到過的教育方法,不假思索地踢翻它,然后讓政府去替他們“埋單”;有的學生可能成為一名公安干警,他們在遇到難以對付的疑犯時,可能仿照學校所教給他們的摔壞手機的方法,采用“刑訊逼供”等違法手段來達到目的……
有什么樣的教育,就將有什么樣的國民和社會。學校教育的目的是“教書育人”,學生使用手機,可能影響了教學秩序,但學校用摔壞手機的手段制止學生使用手機,解決了教學問題,但同時又產生了“育人”的問題。摔壞手機是一種“破壞”,學生學到的是為達目的可以不擇手段!從這一點上看,學校摔壞手機的同時,也摔壞了學生們的正常心理和價值判斷
【來源:檢察日報】